发短信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_发短信骂人犯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38:01 人阅读
导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你欠人钱就是你不对,你把人家的钱还给人家,他不就不骂你了嘛???

参考法律:情节较轻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严重者触犯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供你参考!

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

发送不良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第42条第5项):指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不良、骚扰信息或者利用信息采用骚扰性不良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如强行乞讨、拉客招嫖、强买强卖、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招摇撞骗等,还增加了对强迫他人劳动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据了解,新法在处罚种类上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在提高罚款处罚额度上,除对“黄赌毒”保留原有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行为和性质,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至500元、500元至1000元、2000元、5000元等多个等次。在行政拘留处罚上,按不同违法行为、性质和情形,细分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等次,避免了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同时,新法规定,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现场管制、强令解散等行政强制措施。

1、说别人“猥琐”,这属于人参公鸡。

2、人参公鸡并不是诽谤,而是侮辱。

3、侮辱不需要捏造事实,即使他真的是猥琐,那同样是侮辱。

4、侮辱不仅违法,还有可能成立侮辱罪。

5、网络上的侮辱罪不需要“赞过五千、转够五百”之类的情节,只要“感觉上”足够严重即可。

6、情节是否严重,视言辞的激烈(难听)程度,矛盾起因及对方过错,对方“事实上”的猥琐程度,通讯录里能看到该条朋友圈的人数等客观情况来判断。

打10086,10010,10000(根据需要自行选取),转接人工服务,说明情况:举报有人发不健康短息想举报,他会用短信发给你举报方式,然后你照做即可,几天后会给你回复处理结果。。。。

多次发送侮辱他人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是可以向民警报案的。这种行为虽然不存在一定的社会影响,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他人造成了生活的影响。一旦对方这种骚扰短信超过三条,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骚扰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相关的案例:法学博士收到20多条辱骂短信后报案称:他的手机最近接到刘彬的多个骚扰电话和20多条短信,短信尽是辱骂、淫秽信息。吴军向民警提供了刘彬的地址和基本情况。沙坪坝区童家桥派出所立案调查,认定发短信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罚款500元。

  如果只是发是短信辱骂是不构成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有侮辱人格、贬损他人的直接故意,实行行为要求以暴力(泼粪、尿之类)或者其他方法(语言、信件、博客) 犯罪客体是人格尊严。客观方面要求公然且情节严重,如果点对点发消息显然不是公然,群发短信也应该算作公然。情节严重需要证明对你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司法鉴定)或者是使得众人对你的人格产生错误认识和评价。

  综上,短信辱骂不符合侮辱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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