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主体问题_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公司住所还是被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59:26 人阅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我们的法院有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四级法院。当然还有专门的法院,例铁路运输法院、海事...

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我们的法院有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四级法院。当然还有专门的法院,例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按照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所以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过我们诉讼案件原则上是两审终审制。若当事人对于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另外,不服生效判决,则可以申请再审。

至于是哪个级别法院管辖的问题,这个每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民事案件来说,主要是根据标的金额来认定。行政案件主要根据行政机关的级别。刑事案件则是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

法院管辖,第一,如果被告是公司整体,这样的话应该是该公司的注册地的法院管辖,同时,该公司的所在地址的当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第二,如果被告是公司里面的股东个人,不是公司整体,这样的话,通常,管辖权应该在股东个人住址当地的法院,或者也可以咨询下公司所在地当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民事执行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比较明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执行案件由案件的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个规定,在两者之间选择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举例说明:

被告人武某,现住青岛即墨,原籍临沂沂水。因交通事故赔偿,在李沧法院一审,青岛中院二审。经查其财产隐藏在沂水和即墨。

根据法律规定,对武某的强制执行,李沧法院(一审法院)、沂水法院(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即墨法院(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在上述三个法院任选执行法院。

原告在起诉之前必须要考虑清楚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一个就是你对这个案件的主张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你是否有相应并充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我们通常有一句话说的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没有相应的证据,就算你有一肚子的道理,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法院就是一个中立机构,他对你们双方分别所主张的事实是无从知晓的,到底谁对谁错,谁说的是真谁说的是假,任何一个外人都是无法判断的。只能通过证据进行判断。所以如果没有证据,就算你有充分的道理和法律依据,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第二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你是否有明确的被告,这会直接影响到你是否能够成功立案。这里所说的明确的被告,并不是说你知道要告谁,而是要让法院能够联系到并且找到被告。比如,你是否有对方的联系方式?知道他的送达地址等等?如果这些都不知道,被告连联系都联系不上,虽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你的钱款执行不回来,你的判决书也会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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