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流程主要是:
1、夫妻二人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二人本人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到所在地办证大厅申请;
2、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3、按照规定缴费(含工本费,贴花费等,一般加起来不到100元);
4、材料全部交齐后,在家等候,一般10个工作日(具体以登记部门的通知为准),就能拿到新房产证。
如果是男方家婚前买的全款房,根本就没必要加,如我们这里结婚买房六百万元,靠男子自己,根本不可能,都是男子父母拿大头,本人能拿出一百万就不错了,装修添家具,电器等别的费用,再花一百万,如果加了女方名字,万一结婚几个月,女子要离婚了,房子给她一半,至少三百多万,就是男子父母也接受不了,但是结婚房子加名字,没听说过女子会主动提出这种要求,等有了孩子,或许有的男人,会主动加上女方的名字。
对于结婚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作法,我是持反对态度的。这是因为:
第一,房产本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应该被男方享有,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女方不出一分一厘,便享有房产的一半产权,这对男方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第二,用房产绑架婚姻,让女方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就是女方有再大的缺陷,也让男的说不得话,离不得婚。否则,就会将家里的一半家产被掠。就是女方提出离婚,也是要把家产拿走一半,这让男方只能被动的接受妻子的一切。这样的婚姻稳定,其实存在着更大的隐患。
但是,在男多女少的今天,现在的婚姻是女方市场,由女方主宰一切。她们的要求,你答应则罢,不答应马上让你滚蛋。再找一个,还是这样的条件。如果你都不办,难道让孩子打光棍不成?弄来弄去,还是要委屈求全,不得不答应这样的条件。
这也许是出于女人的贪婪,也许是做为一个弱者对现在的高离婚率的一种警戒,防止嫁过去十年八年的被一脚踢开,光着屁股走人的尴尬局面,这种现象的蔓延,在不合理之中也包含着合理的成份吧。
随时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后意味着房子是你们公共所有。
1、原则上讲,这属于你的财产,如果你愿意赠与部分给你妻子,建议按如下方式办理:婚前投资部分归入你名下,婚后部分(还贷),夫妻共有,不需要加名字,无论是否加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除非你们订立协议,婚后AA制。
2、不存在加名这一概念,产权关系转移,必须在无抵押状态进行,因此,未还贷完成之前是办不了的。
3、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程序如下:增加房产共有权人适用:仅能增加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能增加其它人。
4、更名申请:主要包含如下内容说明房产所有权现状;希望增加的共有权人的原因;增加共有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说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额共有、双方的份额。
如果按份额共有,谁持所有权证、谁持共有权证。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原件;房产证中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各两份。
5、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现场填写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
不收费,不用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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