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题主的描述有些模糊,尤其是“是否已完成财产分割”这句话,指的是完成分割还是未完成分割?这里把题主的问题分成两种情况:
这两种情况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就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一下。
前提是:所谓放弃继承权,首先必须是继承人的主动、自愿行为,不能被胁迫、诱导。同时,放弃行为必须要有证据。例如,通过“纸质”的形式、或者通过其他证据(录音录像、人证)能够证明的口头形式等。
这种情况下,一旦继承完毕,就意味着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已经不能再分割房产了。
注意上述这段话,继承完毕是两层意思:
这里再细分两种情况:
1.本来某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了,但是,在还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反悔了。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还没有办理继承手续”——
放弃继承权的人做出的“反悔”意思,要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无非就是两种结果:
2.在办理继承手续的过程当中反悔了。
这种情况下,反悔的意义不大——多数都按照“放弃继承权”处理。
除非提供特别客观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反悔”是有客观理由的,例如自己不知道遗产多少、其他继承人有过诱导欺骗行为等。否则,即便在法院判决过程中,也不会支持反悔行为的。
指的是“不能放弃”——即便放弃了也不行,必须要继承。
这是从对于部分“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针对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要为其留有继承份额,包括:
您好!
并不太清楚题主提到的这两套房子有什么关系。但是,从放弃继承权的角度,二者之间没有关联性——可以选择放弃其中某项财产、继承其他财产。
所谓自愿行为,用通俗的话讲,就是自主选择。
两套房子,这套房子里面属于我的继承权我放弃不要,但是另外一套房子我要保留该有的继承权。这是完全合法的,任何人都无法强制。
这里仅做一点提示:放弃继承权,不能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举两个常见的例子:
至于说多分、少分甚至不分,前提都是需要经过协商之后达成一致的结果。
首先:债务是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公司债务,看题意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公司财产不够的,在你父亲的出资范围内承担,你父亲注册资本全部实缴的话那就不用管了。
其次:如果是个人债务,你父亲在公司经营中是否存在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的行为,就目前信息给不了你确定的答案,你可以自己判断一下继承和放弃继承对于你自己哪个更有利。
您好!
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放弃继承权必须是无条件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是完全可以有条件的。当然,前提是条件必须合法。
但是,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很少。
如果有,多数继承人的想法是:我同意放弃继承权,但条件是必须要把自己的份额给到某某人,这种情况下,条件虽然不能说违法,但是不成立。
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如果是合法继承人,即完全符合继承人的条件,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但是,继承权可以理解为“个人可选择的权利”——这个权利可以不要。但是,不能转让。
我们举个类别的例子:如果一人一票投票选举,自己这一票可以不投(即放弃),但是不能把自己的这一票投票权转让给别人、让别人投。
因此,继承权是自己被赋予的权利,只取决于自己选择接受、还是放弃。继承权不能转让、甚至“出售”。
这里多提一句:
如果个人放弃了继承权,自己放弃那部分,只有两种处理办法:
被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继承人之间协商,全部达成一致后进行分配,但是不取决于放弃人自己的意见。
在我国《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五十八条中: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结合这一条,以及上述中所说、继承法没有规定不能附条件,可以理解为:在“继承”这个民事行为中,放弃继承权也是可以有条件的。
当然,具体附什么条件,要看题主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