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_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8:26:16 人阅读
导读:经常有求职者问职前菌,如何才能向企业索求双倍补偿金。而公司主动给2N的经济赔偿金让求职者走的,确实不多见。只能这么理解:这家公司是有多爱这个员工?或者这家公司是...

经常有求职者问职前菌,如何才能向企业索求双倍补偿金。而公司主动给2N的经济赔偿金让求职者走的,确实不多见。

只能这么理解:这家公司是有多爱这个员工?或者这家公司是有多恨这个员工?

现在来说答案,就算给2N的经济赔偿金,公司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

先来分析公司的想法:

公司给2N的经济赔偿金,通常情况下员工应该都是没有犯什么错误的。所以公司不能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等原因来合法解除员工劳动关系,所以只希望支付2N的赔偿金来让员工离开。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假设员工是没有错的。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同意,公司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事情就解决了。

而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是不能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就算给2N的赔偿金也不行。因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恢复劳动关系,而仲裁部门基本上会满足员工的这个合理诉求。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没过错,公司想解除还解除不了,除非等到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或者公司破产。

对于这个结果,不知道各位公司的老板们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员工的想法:

最开始已经提了,很多求职者其实平常问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拿到公司的N倍赔偿甚至2N的赔偿,也就是说,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通常公司想方设法的想让员工自动离职,从而不支付经济赔偿金。所以遇到公司愿意主动支付2N赔偿金的做法,职前菌只能说这种情况确实难得。通常情况下,很多年轻的员工(基本上没有什么负担的)乐呵呵的拿钱走人,公司员工手拉着手唱着歌,喝着小酒吃个散伙饭,皆大欢喜。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些到了一定年龄阶段的员工:比如说35岁以上并且上有老下有小养车养房爷爷不疼姥姥不爱工作还不好找的这类苦逼中青年,或者还有几年就要临近退休的老员工。

如果公司想通过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做法让他们离职的话,这对于他们而言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所以他们会衡量,到底是拿赔偿金划算还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划算。如果拿赔偿金,也不影响他们寻找下一份工作,那倒无所谓,如果他们觉得还是留公司对自己有益,就会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

所以:就算给2N的经济赔偿金,公司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个人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就职期间,没有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社保补缴

第一,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但是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比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给予补偿金。第二,经济补偿标准。你这种情况,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精神,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而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进行赔偿。

第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除了要求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

二、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牌、考勤表、工资卡等证据资料。

第二,和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和单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是比较好的途径,当然这需要一定的耐心和沟通能力。

第三,按照相关劳动法规,有礼有节维权。目前的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当然这个办起来比较麻烦,也很费时间,但是为了个人权益,真的需要走到那一步还是必须要走的。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精神,员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同时用“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如果提前30天通知,只支付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现实困惑 张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合同工。

在一次大楼修建中从五层楼上不慎摔下,造成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张某已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再从事繁重的建筑劳动。建筑公司见此情况觉得张某无法再胜任公司工作,便在支付了张某的医疗费用后单方解除了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张某十分不满,觉得公司解除合同违法,要求公司同时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那么张某能够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律师答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张某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筑公司是不能以张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建筑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我们说,张某要求建筑公司同时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请求是不能实现的,建筑公司支付他赔偿金便不会再支付他补偿金了。张某的情况,我们建议他去申请做工伤认定,鉴定出几级伤残后张某就能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进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理荟萃 经济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其他情况并不适用。并且需要注意,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二者是不能同时适用的。

您好,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不并用。希望能帮到您。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二者是不能同时立案的。

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纠纷当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虽然两者在劳动纠纷当中都是要赔偿一定的金额给员工的,但是在责任认定方面却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还是有不少的,这也是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

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一、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什么情况下适用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两者计算标准上区别大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基数×补偿年限

2、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三、两者不能重复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金后,还要不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面对于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详细介绍之后,相信大家对于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这两个概念也有了重新的认识。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最大就是在责任方认定方面,这也是关系到金额赔偿多少的重要因素,所以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劳动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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