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贷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是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提醒还款,实在不行就起诉。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首先,在什么情形之下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呢?可能吗?结论是可能的。
也许有人说,只要是签订了担保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而对于担保人来说,只要是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就想免除担保责任。那么现实的法律体系中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履行担保责任吗?或者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贷款银行有过错都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只有贷款合同存在问题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为时,担保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或者说虽然有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面的情况,那么你就必须一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并生效,想脱担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次,银行违规贷款与你的担保责任有关吗?有关。只是与你想象的相反,你有可能履行尽快的还款责任
银行贷款违规有很多种,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违规情况进行了严厉的处罚都是违规行为,可以说银行业务违规已经成为常态或者说监管部门对银行业务机构认定的违规普遍发生。
所以,你说的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属于哪一种行为呢?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违规行为,与你的担保责任、担保合同的有效与否都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尽快监管部门认定了那么多的贷款业务违规,但是没有一个违规业务是无效合同,即监管部门宣布这笔贷款业务由于违规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自然也就不能无效。
同样,违规的业务对你可能是更不利的,由于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所以贷款银行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而有一些整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前收回贷款,那么贷款人有可能由于流动性欠缺而难以归还贷款,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所以,你可能要承担提前还款的责任。
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经法院认定都没有偿还能力,那么出借人预期的利息收益就泡汤了,出借的本金呢?因为出现了经营性风险而只能归咎为经营性亏损了。
担保人的责任大了,主贷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都要承担责任。主要在于:
1.法律责任上如果主贷人不还款,担保人就会顺位升为主还款人。所以如果任由法院诉讼,一定是担保人去还款,而只有担保人还款之后,再找主贷人去追偿欠款和利息。对于法院来说,只要解决了债务人的偿付问题,这段官司算结束了。但是新的官司就又开始了,就是担保人起诉主贷人还款给他。
2.所以担保人要提早从法院沟通,因为在这里面,担保人可以同法院谈判,代替偿还部分欠款了结担保责任,这个是法院可以认可的。但是一定要提前同法院沟通,而且要同债权人进行洽谈,这个意思就是破财消灾。如果不做沟通的话,很有可能100%的偿债义务就落到担保人身上。
3.目前法院加大追债力度,只要主债人消失或者拒绝偿还,马上就会追责担保人的责任。所以碰到事时,要主动出击,积极挑战,同法院谈出一个结果。
4.在现在市场经济中,担保人的责任非常之大。绝不是过去拍拍胸脯就结束了,再想想去银行办贷款时,银行说找一个人就贷款落实了,找到一个人是多么不容易啊?
5.担保人在法院判决代为偿还债务人责任后,如果没有履行,经过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也还是未能归还。这就要注意了,就可能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些人觉得很不服气,凭什么,但这就是法律的尊严,他背后有国家强制力量的保证。
但是也有方法去解除担保人责任,就是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借到款后,担保人找到债务人,签署新的合约,解除责任或者变更为部分担保责任。还一种方法,就是约定担保时间,或者变更为担保公司来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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