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有些商铺的使用年限确实是70年,我刚刚卖掉的一套商铺产权就是70年的。
一般来说小区内部的商铺,和改商铺楼上是住宅的,那么该商铺的使用年限大多是70年。具体的还要等到房产证出来之后看房产证上面土地用途那一栏写的是:商业、综合还是住宅 。如果是住宅那么就是70年。住宅用途土地上所建造的商铺,一般为70年;综合用途土地上所建造的商铺,一般年限为50年,大多数集中在市中心,而且一般楼上是办公楼居多,纯商业用途土地商铺,一般年限为40年,市场上这样的商铺相对数量不多,还有一种特例----出让、转让用地上商铺产权证上的“使用年限”要栏是空白----无年限限制、交易时也无须补地价。在购房的时候,不管是住宅也好,商铺也好,产权总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
小区商铺和住宅是相辅相成的,小区的住宅下面就是商铺,而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商铺是40年产权,小区商铺和住宅相差30年,当商铺的40年产权到期后,商铺该怎么办?这里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
这里的两个概念是商铺的产权,和商铺的土地使用期限。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住宅70年,商铺40年,这里的70年和40年,都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商铺和住宅的产权。
商铺和住宅的产权包括两部分,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商铺的产权是私人财产,是永久的。根据《物权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因此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
商铺的产权是私人的,永久私人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时间是40年,这是两个概念,你要把这两个概念搞清楚。
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开发权那时候开始计算,如果你是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权5年后才购买,那么你的商铺剩余使用年限就只有35年了。
40年后,商铺的产权当然还是产权人所有,这产权是永久的。
4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应该怎么办呢?
现在很明确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根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到期,是自动续期。
而商铺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土地到期后该如何处理,也是说的可以申请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购买住宅或者购买商铺,没有必要纠结土地使用年限这问题。土地的使用期限只是暂时的过渡时间,当有一天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社会不断地成熟了,大家统一认识后,土地的使用权都会继承并永久地使用。
前不久发布的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社会的各项法律法规都会不断地完善,让我们越来越更好地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
综上所述,
40年后商铺产权还是归产权人所有,产权是永久的;而商铺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规定是40年,这是两个概念要搞清楚。
在未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商铺的土地使用和住宅一样,都会自动续期、永久地使用并且可以被下一代继承。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商铺,住宅,公寓是三种性质的房子,住宅产权70年,公寓40年,商铺40、50年。
商铺门面就是40年的产权,用水用电都是商用的,而住宅用水用电是民用的,两者相差两倍。
若是产权到期的情况下,住宅到期,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就行了,商铺的情况一样,也是交一个土地出让,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土地,上面的商铺是个人的,使用年限到期了,那就是自动续约。
看了几个回答,有些回答不对,对商铺和住宅产权年限理解有偏差,以免误导大家,老张特做以下回答,供参考。
按《物权法》相关规定,不管是商铺和住宅产权都是永久的,就像我们卖个手机一样,你支付了费用,手机都归你了。你拥有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同样的道理,我们购买了商铺和住宅也是一样的,对买的商铺住宅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但是商铺和住宅和手机这样的商品相比,商铺和住宅是不动产,必须建立在土地之上,不可随意移动,而手机这样的商品是可以随意移动的,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因而完整的商铺和住宅由土地和建筑两部分构成,按以前商铺和住宅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体现完整的产权。现在二合一,统一叫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是没有年限的,写的都是土地使用年限。我们国家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使用土地必须支付土地出让金,因而根据土地的使用用途不一样,划分成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农业用地,工业用地等,每一种性质的土地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商铺和住宅产权年限是这样来的。
购买商铺和住宅的年限是以开发企业拿地的起始时间算的,不是以办房产证的时间算。比如开发企业2015年拿的地,2018年你才买的房,2020年才办到产权证,那么住宅产权就是从2015年到2085年,商铺产权就是从2015年到2055年。开始不要搞混了。
那到了产权的最后期限该怎么办?是不是商铺住宅就不是我们的了,大家不要担心,国家已经给了明确的答复。之前使用土地是开发公司给土地出让金,现在到期了,要使用土地,办理土地土地沿用手续,房主缴纳土地使用费用就可以了,费用根据地方国家会有相关的标准,不高。按原出让金的1-10%收取,费用控制在五位数范围内。
我是老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欢迎大家关注,回答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
谢邀!
近二十年土地使用权政策变更了不少。
从商品房入市开始,土地使用规定的不规范一直到规范使用,以及最近刚推出的集体土地入市等规定。导致目前市场上很多商业用地出现两种以上的情况。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这基本全国都一样。但是有些由宅基地演变过来的房地产证上是永久使用年限的。
接下来说到重点商住两用房的问题。
商品房入市的时候,由于政策的不规范,很多地方政策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市的使用年限都不同。以底商为例。
第一种是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40年产权。此类大部分都建于2002年后。一些商业地产项目中比较常见,例如商住两用类型,这种项目的土地性质依旧无法改变商业用地的性质,所以在这个地上的所有房屋,产权一般都在40-50年之间。
第二类,小区底商。尤其是始建于1998年之前的底商,尽然会有70年产权的,这也算是奇葩一朵了。
第三类,住宅用地中的商业项目,大多数产权是50年。
一般商铺的年限是40年,是从开发商购买那块地开始算起。如果花了一年时间建好,并交付之后,相当于只拥有这个商铺39年的使用年限。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话,手续就比较简单,如果选择按揭的话, 签合同时看清楚合同里的条款,还要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是真实的,齐不齐全。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有的。
使用年限说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商铺本身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是70 年,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夫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需要共同偿还么?不还钱会影响对方的信用记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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