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申请不予起诉_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11:15 人阅读
导读: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对于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一般都会遵循。如果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除去存疑不起诉外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复...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对于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一般都会遵循。如果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除去存疑不起诉外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复核。

就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

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不予起诉申请书申请人:地址: 电话:事由:申请人XXX,因XXX人民检察院对审查起诉信用卡诈骗一案,提出以下申请:请求目的:做不予起诉的决定。事实和理由:写明不予起诉的事实、理由综上所述,申请人XXX,盗窃珠宝事实,有自首情节,有认罪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取得了商行谅解,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上有老下有小,因此向检察院申请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对嫌疑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创造和谐社会。此致XXX人民检察院申请人:扩展资料: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出的诉讼处分,是检察机关常用的终结诉讼程序的方式之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批准。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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