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跟合同工资有关吗_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07:49 人阅读
导读:一、是按照劳动者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受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一、是按照劳动者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受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肯定是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的,如果你在工伤治疗期满后,丧失或者是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享受工伤赔偿金以外,用人单位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属于没有丧失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单位职工因工负伤治疗结束以后,都要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工伤等级的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两个部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受工伤以后,原则上都要由原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对于七级及以上的伤残,则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补助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只能按照地方标准进行补助;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享受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的标准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丧失劳动能力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了工伤赔偿以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综上所述,受工伤的职工如果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要享受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外,用人单位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工资按实际支付的应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支付。

  补签劳动合同中待遇偏少,实际收入不少,不会影响工伤赔偿款。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并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实际支付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丧葬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照上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支付。

  因此,补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待遇偏少,实际收入不少,不会影响工伤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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