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_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5:56:33 人阅读
导读:按前一种,月平均工作日和工作时数,都只是用来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一种平均算法,具体到加班时间还是要按实际情况来的,毕竟月份有大小,每个月的实际工作时间也是不一样...

按前一种,月平均工作日和工作时数,都只是用来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一种平均算法,具体到加班时间还是要按实际情况来的,毕竟月份有大小,每个月的实际工作时间也是不一样的,要是赶上2月份还有春节7天假,你还用21.75来减的话,岂不是要亏死。

事实上,劳动法上涉及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都是以周为单位的,如“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院判决如果资料充分的话,都可以按小时数来确定加班时长。

具体到你的个人情况,还要看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至少单位已经做到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否涉及加班要看具体工作时长,如果你每天实际上班时间是7小时,那么一周6天合计42小时,就不涉及到加班的问题了。

周六日上班可以安排补休,不发加班工资,所以这个约定说不上违法,

首先看基本工资,假设基本工资是每月3000,那么没小时基本工资是3000/174=17.24元。

平时加班17.24*1.5=25.86元,就是周一到周五晚上加的班。

周末加班17.24*2=34.48元,周六周日加班,每小时这么多。

节假日:17.24*3=51.72元每小时。

主要是看基本工资

文字说明不够直观,且拟两个栗子对照看看:

1、以2016年4月为例,假设公司清明放假安排与国家计划同步(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3天),平时双休日正常休息,无加班加点。若基本工资4000元,补助金2000元,两项合计6000元,无绩效工资及其它。4月份日历天数共30天,应出勤天数20天(扣除法定节假日与双休日),实际出勤天数21天(法定节假日为计薪日加1天)。实际工资=(6000/21.75)*21*(21.75/20)=6000/20)*21=6300元。

2、以2016年5月为例,假设公司五一放假安排与国家计划同步(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3天),平时双休日正常休息,无加班加点。若基本工资4000元,补助金2000元,两项合计6000元,无绩效工资及其它。5月份日历天数共31天,应出勤天数22天(扣除法定节假日与双休日),实际出勤天数22天(法定节假日为计薪日加1天,5月2日周一放假减1天)。实际工资=(6000/21.75)*22*(21.75/22)=6000/22)*22=6000元。

3、总结:

(1)工资=(月薪/21.75)*当月实际出勤天数*(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2)应出勤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扣除法定节假日与双休日,要注意两者是否重合。

(3)法定节假日为计薪日,实际出勤天数在应出勤天数基础上加法定节假日天数。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 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 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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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工作日加班工资,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平时工资的150%,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平日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大家好我是湘村光仔

这位网友说加班的时间要怎么算是合理的,?

光仔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光仔还没搞明白题主是问时间还是加班费,所以这两种可能我都帮你解答下。

加班时间合理的算法是,根据劳动法规企业员工上班时间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多余时间需算加班,另付加班费。一个月正班时间为21.75天,不是22天的。但现实中很多企业都是按22天计算。

加班费的合理算法是:

1,节假日3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Ⅹ300%)

2,周未双休日2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X200%)

3,平常加班1.5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X150%)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谢谢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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