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标准工时制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工作时间条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2:10:17 人阅读
导读: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要合法、具体并避免风险我个人从事过6年劳动人事工作,最近也代理一个关于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争议起诉案,对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的约定有以下几...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要合法、具体并避免风险

我个人从事过6年劳动人事工作,最近也代理一个关于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争议起诉案,对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的约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一、合法: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第六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上是主要的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二、具体:在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应该约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应该具体。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书中能直接明确上下班时间。

第二种情况,工作时间若不固定,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要约定所遵守的工时制度文件。

第三种情况,若工时制度有变化时,须有双方协商同意的记录。

三、风险: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有诸多方面的风险。

第一种情况: 在合同文本中只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约定,而无约定配套的具体制度。一旦引起纠纷,合同帮不了任何一方。

第二种情况: 劳动报酬要与工作时间挂钩,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与延时及休假日工作报酬分开约定,在遇劳动争议纠纷时,避免工资报酬方面的争议。

案例:我经手某加油员诉单位延长劳动时间补发加班费一案中。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合同中只写到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但实际上是上24小时休24小时,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每周工作84小时。且不说合同签字的效力,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称:

①上班的24小时其中12小时在加油站休息室休息。

②平时如有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已在效益工资中支付。

③公司节假日每天发210元加班补帖,以证明发放了节假劳动保酬。

此案中劳动合同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字体明显与文本中其它条款填白字体不一,为发生纠纷后补填写。

此案例中,劳动合同中填写的工作时间不具体:①让无良企业钻空子,以此作为摆脱法律制裁的幌子。②达不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作学弱势群体不一定能遇上正义的仲裁或司法裁决。


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时数,如果总时数超过同期标准工时制的标准工作小时,那么超出部分按照150%的日工资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样是300%的工资。

只要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的雇佣关系。只要是雇佣关系,如果因为企业一方的经营问题,无法开工,也需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的工资。所以说,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在淡季放无薪长假,绝对是违反劳动法的。

但是对于企业来讲,因为淡季无法开工,企业仍然需要支付房租、水电等固定支出,再支出一大笔工资,的确是非常大的负担。但是靠无薪长假,虽然能解决问题,但是又会违法。因此,有这种明显淡旺季情况的生产型企业,应该从调整人员结构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些难招聘或是技术要求强的岗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在淡季要按法律要求发放对应工资,一些不难招聘,技术要求不强的岗位,可以采用非全日制合同的形式,来管理,以降低成本。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首先恭喜你,这是违法的。

你可以先按兵不动,然后准备离开公司的时候,拿出这个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员工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签订的,或者含有欺骗行为的单方面合同)以及经济补偿金; 因为你签的是标准工时的合同(虽然后来被篡改了)你只要把你每次加班的证据整理收集好,也可以采用按兵不动的策略,在离职时与劳动合同一同提出索要加班费。这样首先会判劳动合同在当事人不知情前提下签订,因此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及因其违法而你本人提出辞职所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之后会判履行承诺过的劳动合同(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 顺便问一下,当初签的合同你留复印件了吗?如果留了的话最好了。如果没有留,估计需要人证了,人证就得找同事来共同举证,这个可能会有点难度。总之恭喜你。至少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采取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但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应当按照加班办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劳动合同中的标准工时是指八小时工作制,即是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法直接规定的实行固定工作制度的劳动者的日工作时间。它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权利保护,因此,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