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_试用期内是否可以不买社会保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2:09:54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很多企业试用期间都是不交社保的,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所以说在试用期间...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很多企业试用期间都是不交社保的,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所以说在试用期间实际上也是应当购买社保的,因为很多企业单位的试用期,他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

企业在试用期间不购买社保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是担心试用期间的员工过早的离职,这样的话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也就是不买社保的一个根本原因,当然是员工转正以后,一般所得的企业都会购买这个社保费用。

所以说你既然是9月28号入职的,那么10月份11月份包括12月份一共三个月的时间没有给你购买社保,我个人认为这三个月的社保费用实际上并不是很多,如果你个人要追偿的话,也追不了多少钱。而且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你所在的企业它不愿意给你买,你一定要追这笔费用的话实际上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你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你是被公司开除的,那么你可以去申请一部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都是代为扣缴社保费用的,所以说你的社保费用自己是没有必要去交的,而有失业基金去给你交一个人,终身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金的待遇。

如果你是个人主动辞职的,那么你就不能享受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当然你要追偿这笔社保费用我估计会很难,如果说是工资待遇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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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3、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却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并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

1、在法治社会,不合理。

2、现如今这是普遍现象,分不同种情况:一是试用期不签合同,你上班我给钱,不缴纳保险;签订合同,但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保险,如果通过试用期,给补缴;还有就是干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很多保安、快递、服务业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员工都没有社保。

3、以上几种情况都不合理!但没有办法,自有国情在此。

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在试用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的100%违法。

1、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不管是《劳动合同法》还是《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都必须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强制性行为,是用人单位必须要做的,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试用期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并且补交社保。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用人单位在30天内必须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 ,逾期不交纳的要交纳滞纳金,拒不交纳的,要接受社保缴费部门的罚款。

2、在试用期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风险也比较大。

我们大家都知道,从2020年开始很多地方是把把五险合成了四险,生育保险并进了医疗保险,其他保险都照样存在。

特别要提的是工伤保险,如果在试用期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如果伤残了以后的费用,全部由企业全额承担,这个费用是非常巨大的,那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之后的几年几十年,一般的企业承受都够呛。

3、如果企业没有在试用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该怎么办 ?

针对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 第1种情况:劳动者主动通知用人单位让其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拒不缴纳的,可以以此为由主动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加补社保。
  • 第2种情况:不离开企业,可以多次主张让企业去交,如果企业不交的,到离开单位以后再处理这件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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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所以试用期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太多公司考虑到新员工试用期不稳定,都是等员工稳定了再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在职员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在意的话,就主动找企业协商,具体在试用期间的社保怎么处理?现在是马上缴?还是之后补缴还是补偿说清楚。

二、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怎么办?

既然已经知道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那就要有被开除的准备。首先我们要留下入职的证据, 劳动合同、厂牌、考勤、培训记录等等,反正只要有企业标识的文件资料上有员工名字就行。

其次再与企业去协商,协商前要考虑好重点是确定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的原因?可以私下录音备用。通过协商能在入职三十天内缴纳的,那是属于合法的;其他情况都是不合法的,属于企业过错,员工完全可以以企业不能提供社保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半个月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想留着企业,就不要太在意一个月的社保问题,但又怕被开除,这个社保问题你既然问了,那就有让你穿小鞋被开除的情况,但我估计企业不敢以你要求缴纳社保问题作为开除原因,因过错方是企业,又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承担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所以一般企业会以严重违纪、造成严重损失或其他原因,让员工离职。作为员工,就要提防被穿小鞋了,在留存好以上依据的基础上,平时做工作一定要认真仔细负责,以免被抓把柄造成解除劳动关系。

做好以上工作后,我相信企业也不会随便开除一个好员工!

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主管领导这样操作存在法律风险,并具体描述可能有哪些法律风险。HR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规避自己的职业风险,企业的风险除非补缴,否则无从规避。至于员工的风险,生病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

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几乎所有单位都是五险一金,但好多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不想给员工缴纳社保。因为很多人对于试用期的解释是用人单位才开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那么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可以么?虽然试用期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相互磨合的时间段,但前提是不可以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虽然是试用期,同样要交社保。

一、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企业管理者脑海中要有清晰的缴纳概念

员工和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者没有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单位还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实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不管你与员工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会被认定你们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应当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说随即推翻了试用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三、单位认为人员流动比较大,交社保增减会比较麻烦,所以不予缴纳。其实不然

公司一方面是要节约成本,因为试用期员工的流失率比较高。一方面也是图方便,万一员工试用期就走了,这没几个月社保账户开了又停,操作上麻烦。其实事实是好多单位利用员工的试用期大做文章。对于那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走就走吧,我继续换,单位永远用的是试用期的廉价劳动力,还别不信,打这样小算盘的单位大有人在。

四、单位认为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的想法太幼稚了

在某种程度上试用期的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的存在,试用期限将会被认定为那段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连同签试用期协议都是违法的,对单位都是不利的。对此,《劳动合同法》惩罚力度更大。单位在和员工合作期间,不签合同需要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不交社保一旦员工起诉都会承担补缴或是经济补偿责任。

五、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不追究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单位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然而有一种情况,员工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其中,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就属于此种情况。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干的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尽管实习生在试用期只是和用人单位相互磨合,但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实习生依然有权利享受应有的待遇,为期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如果大家在试用期期间遇到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不给予交社保,大家有权利与用人单位辩论以获取交社保的资格。同样试用期不予社保,对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都是有害处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不是在劳动合同期之外。第二,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自然在试用期内必须缴的人。

单位不给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试用期也是社会保险的根据和法律规定的。

有的公司需要转正后才会购买,千万不能听领导忽悠,更不能相信领导的一张破嘴,转正后需要补缴试用期的社会保险。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实施之日即1995年1月1日起,单位招聘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很多公司都会骗员工,等过了试用期开始交社保,可是用人单位迟迟不缴纳,劳动者可持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投诉登记。

首先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工资条、胸卡、同事会餐合影、证人证词等等!

总之,不签劳动合同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向社保部门举报或直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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