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销医药费还是先鉴定伤残_保险伤残鉴定是医后,还是医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41:58 人阅读
导读: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基本终结后进行。但是法律上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各地法院对此要求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讲,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需要先提起诉讼,咨询一下法官...

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基本终结后进行。但是法律上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各地法院对此要求并不完全一致。

一般来讲,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需要先提起诉讼,咨询一下法官。多数情况下,需要出院后三个月左右进行。提起伤残鉴定申请,列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简要介绍造成伤残的事由,要求进行鉴定的项目(如伤残等级,陪护人数和时间,伤残器械用品等,项目选择尽量考虑周全一些)。法官会召集诉讼各方,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当中抽签决定鉴定机构。

抽签决定鉴定机构后,法院会签发鉴定委托函给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会联系申请人,沟通一下伤情,需要缴纳的费用,鉴定时间地点等。申请人缴费后按协商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鉴定即可。鉴定结论一般一个月左右即可得出。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用的,之后伤残鉴定之后,再申请伤残待遇。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受理书。2、工伤认定决定书。3、伤残鉴定意见书。4、诊断证明书。5、医疗发票及清单。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交通事故索赔,首先应当是有交警划分交通责任,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相关医疗费可以有保险公司垫付。不过需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按照有关规定向医院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进行垫付。绝对不能支付现金。

除医疗费之外,相关责任方还应当对人身损害赔偿作出赔偿。比如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伤残赔偿金,一般是等待住院结束之后,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去鉴定劳动能力,根据伤残情况的等级确定赔付标准。

一般像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这样的待遇,都是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申请的。

当然,如果不想那么麻烦,不走法院审判程序,也可以进行私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就要各让一步,受到的赔偿可能不如法院起诉多。毕竟我们上法庭还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获赔额度的10%~15%确定,一般不会低于两三千元。

所以,很多事还是要综合考虑的好。

以上16万费用,1、其中14万的医疗费大部分都能得到赔付,其中交强险赔付1万元,剩下13万扣除非医保的医药费用后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2、护理费1万元,如果有护理合同和发票,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得到赔偿;3、给对方的生活费1万元,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当地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超过部分需自己承担),也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3、残疾赔偿金需要知道事故发生地、受伤者的定残时的年龄、户口性质(农民还是城镇居民),评残的等级。(比如北京城镇居民、60岁以下、评残为十级,那残疾赔偿金:36469X20年X10%=72938元);4、如果伤者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可以出具误工及扣款证明,也可以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5、如果伤者有抚养的未成年人或无收入来源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还可以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6、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还可以赔偿治疗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达,那么是不能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而医疗费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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