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不可抗力条件_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56:10 人阅读
导读:打12315肯定有用,但是这种情况建议去住建部门更合理所有消费者维权,都可以打12315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直接区主管部门或者市长热线,效率会更高。1、维权应该...

打12315肯定有用,但是这种情况建议去住建部门更合理

所有消费者维权,都可以打12315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直接区主管部门或者市长热线,效率会更高。

1、维权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大前提下,不可盲目聚众或者搞破坏活动。

2、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3、成立业主维权组织,建立公约、选出代表,进行有效对话。

4、提出诉求,通过主管部门协商,追求最好结果。

谈案说法,哈哈回答。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房子不仅仅是财富的体现,更是家的象征,有房才有家,有房意味着稳定,更有安全感、归宿感。买套房子在大多数家庭里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买了新房,到了开发商承诺交房的期限,开发商却并未如期交房时,我们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与开发商沟通,充分了解逾期交房的原因,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等),开发商逾期交房即构成违约,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这里要注意,一些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会以“不可抗力”为由逃避责任,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呢?

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

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如在合同中将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内容列入合同款项,则因违反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开发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行使抗辩权,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房价持续上涨的今天,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不选择解除合同,除非房屋存严重质量的问题影响使用。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约定,购房者只需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即可。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哈哈大状特别建议:

在遭遇开发商逾期交房时,要注重收集最终何时交房的相关证据(交房通知书、维修记录等),以免权益受损。在房屋交付后,即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房子延期交付,开发商说是疫情影响,是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合理吗?

是否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开发商说的疫情原因影响交房,确实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今年的疫情影响到了各行各业,国家为了防止病毒的扩散,采取了最为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人员流动,房屋建设施工停工。

即使后来可以复工,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疫情程度不一样,而建筑工人来自不同地方,开发商实际复工的时间还会比政府公布的复工时间还要晚。

国家还针对疫情出台了政策,明确了疫情是不可抗力事件。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时间与疫情影响时间的关系

1、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以前,就已经存在违约行为的,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的。

疫情发生以前就存在违约行为至疫情公布时间之间应当有一个合理期间,这个合理性,需要相关部门确认。

2、合同约定在疫情发生期间交房的,疫情影响期间开发商不能交房,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已经进行交房期间发生疫情,停止交房,在复工前的期间不交房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约定在疫情发生后且在复工后的时间交房,疫情期间导致的延期交房时间,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相关规定

针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受疫情影响导致民事纠纷诉讼处理的专项规定。

建议合理合法去处理。

综上所述,只有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结合合同法、高院的解释去判断处理。

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是否有三个月的延长期?

一、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明确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比如在多少天内,按照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在此基础上又超过多少天,业主可以退房、或者不退房。

如果合同约定的业主可以退房,则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申请,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同时要求退还已付房款、约定的利息、违约金。

如果合同约定不能退房,或者可以退房但业主选择不退房,则合同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

具体的约定可以查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二、开发商可以免除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情行

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在合理的期限内,开发商可以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但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开发商应当书面及时通知业主,告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比如今年的疫情影响,就是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满足以下几点之一,延期期限在合理期限内,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刚好在公布的疫情期间。

(2)、开发商已经开始交房,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公布发生了疫情,后来暂停交房。

(3)、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公布之后房屋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由于疫情影响,建设过程也在疫情期间暂停。

但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就已经违约了,后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开发商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适用不可抗力的免责。

三、延期交房是否有三个月的延长期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即使后来国家通知要求复工,各地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可以逐步复工。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对人员的流动仍然管理比较严。而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因此开发商很难在政府通知的复工时间正常复工。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解决由于疫情影响导致的延期交房问题,专门出台了地方政策,可以延期交房。

比如成都就是规定了因疫情影响延期交房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至于延期交房3个月,是不是开发商就可以免除违约责任,这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只有走到诉讼程序由法院认定。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之前,开发商延期交楼,新冠期间开发商是否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其责任?

答:不可以。

1、什么是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还应包括以下两项:

(一)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

(二)该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

2、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对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作了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结论。

根据题主描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之前,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不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借口,要求免除其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其延期交房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

如果延期交房发生在新冠疫情之后,开发商可以要求免除违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因房屋一般质量问题业主拒收,开发商修复后再次交付,但后面交付已逾期了,业主可否请求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1. 房屋一般质量问题,业主是拒收并不会产生拒收法律效力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验收时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房,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其实房屋一般质量问题,不能拒收房屋,如果业主拒收房屋,实际上不会产生拒收的法律效力。开发商竣工验收后发出收房通知,业主因为一般质量问题拒收的,在法律意义上来说,就会当成开发商已经交付了,业主已经收了。 房屋的法律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业主,包括水电、物业管理费的交付责任,都已经转移给了业主。


2.因房屋一般质量问题业主拒收,开发商修复后再次交付,但后面交付已逾期了,业主可否请求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一般来说商品房合同都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或者说赔偿损失,通常范本合同都会有,但我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业主拒收并不能产生拒收的法律效力,只要开发商已竣验收通知业主收房,无论业主收还是不收,都会产生实际已经收房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开发商通知达到后已经交付完毕。至于后期修复再次交付,实际是一种保修义务,所以并不能根据合同请求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但是如何开发商修复期间导致业主损失,是可以请求开发商赔偿的,比如因为修复时间,导致业主要租房在外面居住,产生租金,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

如果开发商因疫情不能及时交房,业主能不能因此解除合同呢?还是要区分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小菜分享下对这个问题的法律意见,供参考。

第一、疫情的法律定性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1号文,将新冠肺炎定性为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月26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将新冠肺炎定性为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确认:本次新冠肺炎属于不可抗力。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定交房日期在疫情爆发之前

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新冠肺炎爆发以前。

也就是说,在疫情爆发以前,开发商就应该把房子交给买房人了,但无法交房,出现了延迟交房现象。疫情发生后,交房时间被进一步延迟。

01、如何定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疫情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定性没有任何影响,开发商不能援引疫情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02、如何处理?

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存在单方过错,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后,买房人有意退房的,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催告开发商及时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可请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赔偿损失。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开发商延迟交房后,买房人不想要房子了,这时应该先催告开发商尽快交房,经买房人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然不能交房的,这个时候买房人才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

综合本节分析,疫情在这种情况下,对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几乎是没有影响的。

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爆发期间

开发商与买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刚好在疫情期间,也就是疫情爆发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才到来。

01、如何看待延迟交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显然,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开发商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倡议,售楼部关停,工地暂定施工,开发商出现延迟交房行为,就是疫情导致的,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自己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02、开发商有哪些合同义务?

虽然疫情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基于合同义务角度考虑,开发商在遭遇疫情冲击后,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房,应当及时通知买房人,防止损失扩大,并在适当的时候提供相关的证明。

买房人知道还是不知道是一回事,但开发商是否通知,是否适时提供证明又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开发商因为疫情原因,出现了交房延迟,应该及时通知买房人;买房人享有知情权,尤其是享有知道顺延交房日期的权利。

03、开发商因为疫情延迟交房,买房人能因此退房吗?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疫情是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1)疫情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吗?

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是开发商收钱交房,买房人付钱接房。从双方目前合同履行进度看,买房人已经付款,差接房,开发商已经收钱,差交房。

目前房子已经建好,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就差完成一个交接手续。也就是说,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内容,房子具备交房条件,但差交接手续,没有如期交房,障碍在于疫情。

而疫情又是短期事件,只能延迟交房时间,不能从根本上导致无法交房,也就不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既然疫情不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就不具备法定的单方合同解除权。

因此,不管是业主,还是开发商,都不能以疫情为由,单方解除合同。

(2)应该如何处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如果买房人以疫情为理由,请求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款的,诉讼到法院的话,基本上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这个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相反,如果开发商以疫情为理由,要求顺延交房日期的,基于不可抗力影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因为疫情导致其履行不能。

因此,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延期交房通知后,应及时审查顺延期限是否合理?发现顺延日期过久的,可以提出质疑。

比如,疫情周期才3个月,开发商顺延了5个月交房,这就是明显的不合理。

另外,开发商顺延交房日期后,业主要注意,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再次延期的,适用上面说的处理方式,也就是催告其尽快交房,经催告后满3个月还未交房的,可以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

(3)特殊情况

开发商定好的交房日期在疫情期内,但本身如果没有疫情爆发的话,也不能按时交房。

这种情况下,基于“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开发商依然享有顺延交房时间的权利,如果顺延期限是合理的,开发商利用“老天”给的这段时间加班加点地完成了交房条件,在顺延截止日期内正常交房,不视为违约行为。

反之,如果顺延的截止日期内,开发商仍然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可以先催告,等3个月满后,依法解除合同,退房退款,赔偿损失。

综合全文分析,开发商延迟交房发生在疫情爆发之前,业主的救济方式是先催告交房,满3个月还不能交房,可以退房退款,要求赔偿。开发商延迟发生在疫情以后,也就是开发商本来是可以正常交房的,但因为疫情防控,不得不延迟,就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退款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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