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在哪里评职称_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8:59:55 人阅读
导读:中国就不应该有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模式,完全是抄袭西方职场的用工模式,但中国人没有西方人那样的流动就业观。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引入国内职场后,有三大弊端:第一大弊端,...

中国就不应该有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模式,完全是抄袭西方职场的用工模式,但中国人没有西方人那样的流动就业观。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引入国内职场后,有三大弊端:

第一大弊端,就是水土不服。

大多数国人喜欢安居乐业,自古以来就有所谓的户籍政策和故土情怀,喜欢稳定长久的职业,安安稳稳、幸福永远。西方人一张身份证全世界漫游,到哪里就业都可以,没有单位文化,也没有“职业歧视”,打工赚钱就可以快乐旅行。中国人不是这种文化基因。

第二大弊端,就是企业黑心。

劳务派遣制,如果只是一种模式,人人平等,不受歧视,同工同酬,国人也可以接受。西方人没有就业歧视,总裁与保洁一样快乐,一样坐一起吃盒饭。国人天生就喜欢分出三六九等。企业用劳务派遣工的出发点,就是想降低人工成本、逃避管理责任、转移安全风险,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为了欺负劳务工,给企业谋取利益。与西方就业观和职业尊重观,完全不一样。

第三大弊端,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有些企业反驳,我们招劳务派遣工,就是解决就业问题,保证做到同工同酬,保证做到一视同仁,保证做到人文关怀。既然是同工同酬,你招合同工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招劳务工呢?根本目的还是想压低劳务工薪酬,想辞退就辞退嘛?说那些假大空的话有什么用呢?其实,既然同工同酬,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招成劳务工呢?根本目的还是用工便宜,还容易辞退呗。

总之,国内企业没有必要使用劳务派遣工。

有关部门的本意也是促进就业,保障劳务工的权益,比如,使用劳务工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只能用于三性岗位,辅助、临时、替代性岗位,本来就是临时性岗位。主体岗位都用使用合同工。二是劳务工使用比例不超过10%,也就是说,只有这种临时性岗位才可以找少量劳务工,大多数岗位都要招合同工。所以,有些企业大量违规招劳务工,目的就是想压低工资、逃避责任,出发点决定结局,出发点就是不善良的,何必存在呢?

这属于双重劳务问题,一般劳务派遣公司是没有资格评定职称的,要看您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如果是建筑类,一般拿到八个一级资质其中的一项就可以给您评定,您最好了解下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正规,或者是否有你这个职业的资质,了解这个资质很重要。另外,在具备上面条件的前提下,还要求就职企业给予一定协助,如果仍有疑问,可随时联系我。

  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不会影响到评定职称。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还是该单位的成员,仍然可以向该单位申报职称申请,然后由该工作单位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首先,要看你所属公司有无劳务派遣资质,其次,看劳务派遣工作是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第三、是否属于“内部派遣”。第四。你公司于用工单位(被派遣单位)是否签有劳务派遣协议。以上都符合的情况下,你们只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日期、工作岗位等情况即可(合同期至少二年以上)。另外公司应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你们。你所说的“职称评定”应由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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