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刑罚指的是取保候审_被取保候审,没有经过检察院,和法院宣判,算有案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7:45:32 人阅读
导读:案底通常指的是前科,也就是被法院宣告有罪,并被判处刑罚,在有前科的情况下,会对当事人有一定的影响,不能从事一定的职业,如公务员、企业高管、教师、医师等。没有经过...

案底通常指的是前科,也就是被法院宣告有罪,并被判处刑罚,在有前科的情况下,会对当事人有一定的影响,不能从事一定的职业,如公务员、企业高管、教师、医师等。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算有前科案底。

但问题中的情况还是有值得担心的地方,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展开了侦查,立案的案件应该要有一个结果,那么案件结果是什么?可能出现几种情况:

1.行为的确构成犯罪,取保候审的时限是一年,在一年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取保候审期限还不到一年,案子还没有经过检察院、法院处理,并不意味着没事了,可能只是公安机关暂时还没移送案件而已。

2.行为不构成犯罪,这时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会有不同的处理。案子在公安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撤案。案子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或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案子在法院审理阶段,由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或法院判决无罪。既然案子没有经过检察院、法院,那么公安机关有没有通知他们撤案了,如果他们通知撤案了,这就是案件的结果,否则案子还没有了结。

3.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指正常、合法办案程序,实践中还有一种违规办案情况,即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该撤案,但公安机关撤案会对其考评产生影响,所以公安机关既不撤案也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放在那里不管,也就是通常说的“挂案”。这种做法其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长期处在一种结果不确定的状态。如果取保候审期限超过一年,公安机关没有对案件给出任何说法,那么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了。现在应聘某些职业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罪证明,如果被“挂案”,可能无法开具无罪证明,从而对就业造成影响。如果没有开具无罪证明的需求,“挂案”这种做法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可能也不大。

取保候审中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可能不被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刑事案件领域,一审宣判的时候,被告人或嫌疑人处在取保候审中,法院判决缓刑,是正常的,没有违规的地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具备法定情形,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从称谓上可以看出,在侦查阶段、诉讼阶段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因此,在一审宣判时,对方处在取保候审阶段是合规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4.羁押期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继续羁押不合法,这时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因此,既然对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说明经过了法定程序,不会违规,是合法的。

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意思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再发生危害社会关系的事情出来,否则会立刻撤销取保候审,关押起来。这是有权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综合各项因素判断的一个结论,属于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的细化的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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