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合法_什么是P2P平台?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56:58 人阅读
导读:1、ICP经营许可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未取得ICP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2、银行存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

1、ICP经营许可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未取得ICP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2、银行存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P2P平台资金需要银行存管。 3、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显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也就是网站定级保护备案。 4、存量超标资产消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个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企业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5、其他 还有根据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超级放贷人模式的债权转让需要停止等等。

现行法律并不完全禁止“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利滚利通常是个贬义词,专业用语也叫复利计算法,简单说就是把前面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加入本金一起计算利息,生出的利息再不断加入本金计算利息。利息也能发生新的利息,最后就成了利滚利!

这种利滚利的计算方法在旧社会搞高利贷的时候很常用,真的是一不小心就倾家荡产!按这种计算方法,如果利息本来就很高,且周期短再加上一些违约金,借5000元利滚利到达到10万元也不是稀奇的事儿!


新中国成立后对高利贷、利滚利都是持打击态度的,之前基本上执行的法律规则都是不承认复利的。当然,这一点在实践中也有争议,有些债务人因原约定利息标准比较低,长期不归还本金和利息,债权也很受伤。


对于复利的问题,在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条件承认复利。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解释一下: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承认复利,也就是说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承认到期的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再计新的利息。但是有一个限制条件,计入复利后,按最初的本金来计算,利息标准不能超过最初本金的24%。


简单说就是一句话:“不管是不是复利,怎么算利率标准不得超过24%!”


所以,按现在的标准5000元本金一年最多(24%)能产生的利息是1200元,不管你怎么复利,两年最高不能超过2400元,三年不能超过3600元,以此类推。5000元没多长时间滚到10万元,那肯定是法律不支持,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是可不还的!这一点要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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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P2P网贷机构被清退,出借人的权宜如何得到保障?

对于P2P清退总好过于跑路,跑路了大部分都会存在携款潜逃,出借人除了等待警方处理,基本是别无他法。而被清退的平台,则会有相应的监管监控措施,虽然不会在清退当天将所有债务全部归还出借人,但是后续监管部门也会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来保障出借人的权宜。

但是,无论是被暴雷跑路的平台,还是被监管清退的平台,出借人想要全额拿回损失的机会都不会太大。

投资P2P的都知道,投资项目都是借款人以各种抵押或者信用来申请的借款需求,只有有人借平台才会有标底,对于这种项目,收回欠款还是很有希望的。

而被清退和暴雷的平台问题往往是发布虚假标底,比如自融资金或者圈钱等等。类似情况想要收回欠款可能性就会非常小了。

还有一点就是期限问题,左右投资者,在投资P2P借款项目中,都会清楚,每个项目都会有一个月到一两年不等的投资期限。平台如果被清退,但是标底未到期的情况下,资金自然也就无法回笼,还给出借人了。对于这些未到期的投资标底,监管部门是会经过各种程序,将标底转让其他合规平台,或者直接将借款人公布,以达到让出借人收回欠款的目的。

P2P整顿对于投资者是好事,问题平台如果不清退,势必给投资者造成更大的损失。而作为投资者,在P2P行业还没有明确方向,无法确定安全性的时候,最好还是稳一稳,毕竟投资理财“本金安全”才是最关键的。

蚂蚁金服披金融科技外衣,实际上不是科技企业是金融企业,行网络高利贷之实,以小额资金撬动大额资金(比如,在重庆贷款三十亿,短短三年时间滚动实现了三千亿元高利贷)实现高利贷,小部分贷给中小企业,大部分贷给了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青人和在校大学生,所产生的大部分风险将留给银行及社会。如果不严加监管,任其自由坐大,任其虚高的股票上市,产生的巨大风险就很可怕!

p2p,最开始的意思,其实就是点对点。如果网龄足够久,应该对一款叫pp点点通的软件有印象吧,它的命名,就是取自p to p,点对点传输。

具体到金融领域,p2p特指的是点对点的借贷关系,以区别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进行的借贷。

值得注意的是,p2p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东西,如果追溯起来,它的历史可能比银行还要古老。

举个简单的例子,村里张三需要用钱,愿意以10%的利息,借用一年;李四考虑到两人的关系,以及利息收益,同意把这笔钱借给张三,这种传统的民间借贷,其实就是一种p2p。



那么,什么是p2p平台呢?

假设村里需要借贷的人很多,人脉又不够广,身边的人帮不上,怎么办呢?

于是,有人就找到了村长,说明自己的资金需求和用途,以及还款的金额和期限,让村长帮忙找找有没有愿意借出的土豪。

找村长的人多了,村长就把这些信息张贴出来,供有资金实力的村民选择合适的借贷。

这就形成了一个p2p平台。

现在的p2p平台,则是借助了互联网金融的风口,通过网络的传播力量,借贷信息不再局限于一个村,而是拓展到了整个网络世界。

然而,技术,是把双刃剑。



这种拓展的好处是,能够提供的资金更多了,对借款人来说,更容易筹措到资金,更容易满足自己的需求;对投资人来说,更容易找到符合自己要求的项目,通过承担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获取令自己满意的收益。

坏处则是,借贷这种事,是有信用风险的。以前没有互联网的放大效应,借款人只能向身边的人求助,个人的信誉问题,很容易核实,一旦名声坏了,再借就难了,而就算想赖账,乡里乡亲的,也很难抽身逃脱。

但隔着网络,信息传遍千里之外,投资人对借款人的信誉,很难有个准确的判断,而如果借款违约行骗,投资人也没有什么有效的防范和追讨措施。

本来只能在村子里骗的,现在可以骗全国了

这就是当下p2p平台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上,p2p平台,通过互联网放大了,传统民间借贷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却对违约成本没有一个根本的制约手段。这才导致了p2p整个行业的爆雷不断。

兵法有云:无恃敌不来,恃吾有所待。

p2p行业要想健康发展,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如何才能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问题。

我是仁义礼智投,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有关投资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相互探讨交流。码字不易,各位老铁都看到这了,不妨点个赞再走吧。PS:我不是什么小编,如果嫌ID太长,一定要起个昵称的话,就叫我投帅吧。。。

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高利套路贷。现在年青人,不太喜欢开口求人。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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