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_疫情期间,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才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1:48:00 人阅读
导读:【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医疗期满 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正规企业肯定会发,也应该发。

题主你好( ^_^)/

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涉嫌违反劳动法。国家劳动法明文规定,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你们公司居然还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他这是要上天吗?

疫情期间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我给你截图了一些近期的新闻,你看看是否可以帮到你。

现在是法制社会,公司拖欠工资,你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去找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或是打12345维权。

但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你首先要登陆当地的政府网站,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总会有个说理的地方!

祝你早日拿到属于已经的辛苦钱,谢谢!




首先,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

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其次,医疗期内员工不可以解除,如果协商一致双方解除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同意解除,法院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最后,如果员工一生病就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企业文化绝对是负面的,让其他员工来看就是公司不重情义,也就不愿意为公司卖命工作;

所以,综上所述,公司轻易不要辞退医疗期员工,如果有困难确实需要解除,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且赔付双倍补偿金。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职场问题,请关注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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