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规避竞业限制协议_竞业协议如何规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35:00 人阅读
导读:这个你需要去看跟公司签的竞业限制的具体条款是什么?有没有限制的有效期,是不是随劳动关系结束而终止,不知道你拒绝解除限制的前提是什么?是赔偿金吗?如果是为了更多的...

这个你需要去看跟公司签的竞业限制的具体条款是什么?有没有限制的有效期,是不是随劳动关系结束而终止,不知道你拒绝解除限制的前提是什么?是赔偿金吗?如果是为了更多的赔偿金,也需要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然后再结合劳动法参考有没有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补偿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2012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由于竞争协议的存在,你不能去与原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上班,这是合法的。

下家公司让你和没有竞争关系的机构签合同,这个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除非这家机构与你的下家公司是同一企业法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与你签合同的这家机构,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法人不同,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不好维权,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只是约束企业法人。

所以你下家的做法对你是不合法的!不可行!Good luck!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是上一家离职过程中提出来的,签署之前可以商谈协商,越清晰越好,包括协议时限等,争取双方都得到合适的利益。

协议中关于竞业的条款,后续找工时 注意遵守协议即可。

一方必须保证:一方与另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及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后,两年内不得在生产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另一方竞争领域内使用技术及商业秘密。

2.

一方按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且遵守第一条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向一方支付不低于一方在公司前一个年度所获得的报酬总额的1/2作为补偿。

3.

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其在另一方工作期间最近5年内的总收入的50%

4.

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有关规定,除应支付上述补偿金外,另一方还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一方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谢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鉴订竞业限制协议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掌握单位商业或技术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员工不在此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目的是保护本单位的自身利益,约朿劳动者的协议;但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手段。竞争限制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两年后自动解除,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未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有些地方性法规规定时间相对较短),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竞业协议中对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月个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补偿金,补偿金若低于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有效地限制同类用工单位互相挖掘彼此的高级劳动者,给同类行业创造一个较好的市场环境。

如果你是核心成员,有必要让新公司帮你操作一下,规避的方法很多,一般来说只要你注销工资卡,没有收到补偿金竞业协议就自动废除了。也许你还会收到原来公司请的律师给你打电话,律师函什么的,不用太在意。假如你并没有涉及核心机密,有协议也不会有人关心的,毕竟需要很大成本去调查取证。至于你的位置其实已经重要到公司根本不会放弃的地步,可以跟老板谈谈。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肯定有新公司的人帮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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