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伤残可以要精神抚慰金吗_交通事故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6:16:52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中,伤残没有评上等级的,那么是不赔偿伤残赔偿金的(精神抚慰金),这个确实是这样的。伤者受伤了,精神确实受到伤害了,但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但有些受伤...

交通事故中,伤残没有评上等级的,那么是不赔偿伤残赔偿金的(精神抚慰金),这个确实是这样的。伤者受伤了,精神确实受到伤害了,但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但有些受伤严重,没有鉴定上等级的,法官也会考虑判决赔偿一定数量的精神抚慰金,但不会太多。如果鉴定上等级了,鉴定费应该肇事方承担。所以鉴定前要咨询一下相关的鉴定机构,你这种受伤的情况能不能鉴定上等级,能鉴定上的就做鉴定,鉴定不上的就别做了。

能否在交通事故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伤者的伤情,肇事方过错程度以及肇事方的支付能力。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并且肇事方承担责任比较大(同责以上),可以适当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造成受害者死亡或一级伤残,肇事方全部责任为例,一般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到五万元,如果赔偿责任主体是单位,精神损害抚慰金可适当增加三到五倍。

以此为大概的标准,其他情况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进行折算。例如,肇事方主要责任的可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十级伤残的再乘以百分之十,以此类推。

你好,通常在构成伤残的情况下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也不一定,达不成伤残的,如果确实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的,也可以要求,所以,要根据案情具体判断。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一定是构成了伤残等级才能够拿到,即使事故造成的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但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了实际重大的精神痛苦的,那么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对于构成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义务人赔偿精神损害的,往往可以得到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自身的情况及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

高女士诉上海某物业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案的特殊点在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所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均在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范围内。

这类型案件,一般情况下只有构成伤残等级才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因当事人系女性,且受伤部位在脸上,在与法院多次沟通交涉下,获得额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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