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包括什么_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1:21:15 人阅读
导读:高星级酒店的客房服务员每天标准的做房量是在12间左右,也就是每天上班做完15间是正常的工作量,但是,客房服务员的工资不高,想要拿到高工资必须要增加自己的做房量,...

高星级酒店的客房服务员每天标准的做房量是在12间左右,也就是每天上班做完15间是正常的工作量,但是,客房服务员的工资不高,想要拿到高工资必须要增加自己的做房量,每多做一间,就会有相应的奖励,所以高星级酒店的客房服务员每个月可以拿到5000块左右的工资,前提是每天都有足够多的客房量,这需要付出极大的劳动量,尤其重复性的体力工作,对40岁左右的大姐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所以,她们比较辛苦,整体行业水平决定了在酒店工作的每个岗位工资都不高,可能连糊口都保证不了,她们匆匆赶房的时候,想的应该也是又能多挣点钱了。 工作环境很好,福利也好,包吃住,五险一金,但是很多人并不希望缴纳五险一金,因为扣完后几乎没多少钱了。 低工资换来的就是高的员工离职率,所以这个行业是留不住人的,40岁的大姐也并不容易招到,薪酬在哪摆着呢

(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后代的需要,对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依法加以特殊保护。

  (2)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第一,禁止安排有害女性健康的劳动。禁止范围包括: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第四级强度的体力劳动作业、建筑业脚手架装卸或电力高空作业、负重作业。

  第二,对女职工四期保护。①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②孕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场所作业、高空作业等劳动;③产期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前产后假等内容各有规定;④哺乳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场所作业、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其他措施。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也称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从事劳动给予特别保护的制度。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也称未成年工劳动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未成年工尚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生理特点、体力情况等,对未成年工劳动进行特殊保护的制度。《集体合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1、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索求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仍未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求双倍工资。

2、自愿加班不算有效加班

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是需要认定“加班事实”,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平台上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有规定加班需要审批,但劳动者没有履行,这种情况是不视为有效加班。

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年假要入职一年后才有?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年假天数是根据其累积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工作时间的累积可以是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的工作时间。

4、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当由单位来支付。

5、劳动争议纠纷是去法院还是劳动仲裁机构?

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当事人需先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

仲裁裁决后,若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我们会遇到的一些劳动法问题。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重要。希望大家都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快乐工作。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等规定,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的内容是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一定的禁忌劳动范围,即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是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提供特殊保护,如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妊娠、哺乳的女职工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女职工生育和施行节育手术,应按规定给予休假,对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要给予保护。

①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②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③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④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⑥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统称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有: (1)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 (2)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 (3)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4)对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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