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签整年吗_劳动合同必须是签整年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0:04:30 人阅读
导读:这得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形势而定。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第一,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

这得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形势而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第一,试用期。 我国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你招聘员工试用期,考察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第二,根据公司的实力和公司的发展。如一般大公司比较喜欢签订三年或者五年的劳动合同。 因为大的公司一般都做好了中长期的规划和人力储备的计划,所以它会有一个总体的统筹,更看重员工的稳定性。 小公司则更趋于灵活性,主要以适合当前发展的需要为主。

第三。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岗位的需求而确定。是长期需要还是短期需要。有的项目是阶段性的,有的是长期项目的,所以公司都会根据具体需要而确定人员。

第四,劳动者一般认为长期劳动合同,相对的工作比较稳定,公司有实力,而自己也能更好的作一个持续性的规划。

第五。我国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那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还是签订短期合同,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而确定,没有好坏之分, 只有适合不适合。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不必签整年,比如可以签2.5年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可以的劳动法对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没有要求,但对里面的试用期有做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谢谢邀请!

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感谢分享回答,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那还得看用工单位。有的单位有签3年的合同,有的是5年合同,看用工单位给交保险不。大部分用工单位是签一年合同的单位多,看企业单位咋想的。

你好,你在一个公司连续干了15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要判断此种情况是否合法,关键看你对待签合同是怎么表态的

如果说每次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跟你续签合同,你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仅仅是听从公司的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跟你一年一签连续签了15份劳动合同就是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

反之,如果说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公司的做法是一年一签,但你提出了异议,比如你要求一次性跟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和你对续签合同一事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公司不听你的提议,还是强行要求你按照公司一年一签的做法,那么公司签合同的做法就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公司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公司与你签订了2次以上一年期限的合同后,等到合同到期的时候,你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不同意跟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强行要求你与公司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当合同到期的时候,员工如果提出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提出了要求,公司不采纳,就是不符合法规的。

综上,你在公司干了15年,合同一年一签,相当于连续签订了15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点就看你有没有跟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要求与公司签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从来没有提过这种要求,那么这15年的合同签订方法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你提出过其他要求,公司不听,被迫一年一签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

我想说的是,按照你们公司的要求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你也已经连续签订15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这次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就可以大胆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建议你直接跟公司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接受,不愿意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要求你签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你们公司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更重要的一点,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并且就此与你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你续签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干了15年,按照双倍赔偿金的标准,相当于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你30个月的工资

所以,当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时候,你又想在公司长期干,又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大胆地跟公司提出这个要求,就算公司不答应,怎么着对你都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的话,那最多也只能签两次,就再也不能一年签一次了。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是每一年签一次,那到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再一年签了,而是要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的支付工资,这是站得住脚的。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最多只能签两次的原因了。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做特殊的要求的,完全是由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可长可短,只要保证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对应的试用期月份相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相当于说前面两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单位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通常单位的操作情况是,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时间比较短,比如说一年,这样员工在刚入职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合格的情况能及时的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地终止合同,不至于有更多的劳动纠纷产生。

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则要长一些,比如是三年,甚至5年、8年,这样是因为第一是单位已经了解了员工的能力,不存在要做进一步的考察,第二是为了避免到第三次续签时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一般还是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比较忌讳的,能不签就不会签,所以就会在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上设限,以保证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多久一签签多久,前两次由单位说了算,到第三次就要按制度来签订无固定的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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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的目的,就是想规避短时间如果合同到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想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的目的,但依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款,最终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得不偿失。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总共有三种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一般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固定期限分为一年,三年或五年都可以,由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自行规定,也就是劳动合同一年,三年,五年一签。每次合同期限到期后可以选择解除或续签。

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但这里要提醒一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没有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除外)。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签订短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看似对企业有利,但签两次后需要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连续二年签了二次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个人提出要求同意,不然第三年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除非用人单位企业倒闭,一般情况下业务缩减裁员的话,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将会因违法赔偿劳动者更多至2N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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