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行政机关扣押物品_公安机关扣押东西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0:52:00 人阅读
导读: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

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为了办案的需要,扣押证据需要出具扣押清单,并将一份交给当事人。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查封暂扣涉案物品属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法》尚未出台(快了),但按照现有法律,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过应当遵守严格的法定程序。

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希望对你有用。

可以投诉他们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对扣押物品鉴定费用由国家财政卖单。对走私,犯卖毒品,超标,劣质产品并没收,罚款,情节严重应判刑和刑事责任。

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封存等几种,你描述的更像就地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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