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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虚假材料递交,得到贷款的,属于骗取贷款罪范畴;真实材料上报后,银行依规发放贷款后,贷款人将贷款挪用他用后,贷款人下落不明的,属于贷款诈骗罪范畴。至于所说,真实材料上报,贷款挪作他用,拒不归还的,可以罚息、处置抵押物或处置担保方资产等。
这就是典型的诈骗,他在你不知情车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抵押给你,你可以直接报案或去法院起诉。
如果取得车主的同意,不是诈骗;反之则属合同诈骗。依据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属于民事案件,但是作为朋友,你这样的行为也太损了,超越了做人的底线
不一定。要看抵押物的价值以及抵押人的行为,如果有抵押物价值极低或抵押人将贷款肆意挥霍等明显无还款意图的情况,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行为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因为经营问题导致无力还款是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的,按照民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即贷款的银行)可以申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本案有两种性质:
1、抵押贷款无法偿还不算诈骗,属于经济合同违约,债权人可拍卖抵押物补偿贷款;
2、恶意隐瞒事实,重复抵押骗取贷款属于诈骗性质,需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