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吗_案子到检察院后取保候审容易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01:15 人阅读
导读:在我们国家,取保候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机会得到非监禁刑罚,比如缓刑、管制,甚至免予刑罚或者无罪。和国外不同,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用的,...

在我们国家,取保候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机会得到非监禁刑罚,比如缓刑、管制,甚至免予刑罚或者无罪。和国外不同,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用的,如果判断犯罪要判三年以上,那司法实践里是不会给取保候审的。所以,取保候审意味着不是重罪,很可能缓刑或者管制,就是不用进监狱服刑。还有就是一些罪挺严重,但证据不是很充分,或者罪与非罪拿不准的,也会先取保候审。否则万一逮捕了又无罪,就要国家赔偿了。

当然,还有种情况例外,就是醉驾,醉驾的法定刑就是拘役,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所以一般醉驾都是取保候审,但可能判拘役实刑,虽然短,但是要进看守所服刑的。

案子到检察院后这种情况还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几乎没有取保候审的可能了。

  下列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充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主要指就被拘留人所涉及的罪行而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拘留期限内收集不到相应证据,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4、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7、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8、因进行司法鉴定,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审结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9、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10、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已被逮捕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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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的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成为犯罪嫌疑人。

对于以上问题,我将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几个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一、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取保候审的权能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强制措施之一,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关于补充侦查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关于证据的提交与提供

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对自己有力的证据,最好如实供述,或者由相关人员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由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还可以告知辩护律师处理。


五、关于律师辩护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到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仍处于侦查阶段。强制措施从刑事拘留变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继续侦查,所以公安之前几个月没找你们,之后再找你们继续调查是正常的。公安搜集证据后分两种情况,一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你们构成犯罪,此时公安机关会作撤案处理。还有一种是有证据证明你们构成犯罪,则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受案后,仍然会找你们谈话讯问核证。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则会起诉至法院,如果证据不足会做不起诉处理。起诉至法院后,法院根据案件量情况择期开庭,然后是宣判。根据你的描述,检察院现在是存疑不捕,说明案件在移送至检察院审查逮捕时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尚不能证明你们构成犯罪,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公安除了继续找你们讯问固定口供外,会继续固定其他客观证据。整个诉讼程序情况大致如此,建议聘请律师阅卷,了解案件证据情况,争取无罪或者罪轻辩护。

依我之见:本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法定时限内(一年内)侦结并全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终结后必须分别不同案情对该案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审查起诉‘’一章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立案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并在法定时限内(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之行为已构成犯罪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起诉意见书‘’随附全案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检察机关受理该案件后经派员依法审查终结,会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该案件依法根据审查终结对该案的不同情况作为如下处理决定:

A,〈1〉如果经员额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充分,嫌疑人之行为确己构成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按照案件管辖的规定由区丶县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如果经员额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之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员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全案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依法向上一级检察院们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如果经员额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该案件符合二○一五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一一即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法分则四丶五章规定罪名法定最高刑必须在三年以下判处的,或除职务犯罪以外的过失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办案机关主持下在查清案情明确责任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丶全额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书面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在此基础上对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C,如果该案经员额检察官审查并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诉条件,由员额检察官审查终结并报告检察长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应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当然,该案件在今后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收集到新的证据,该案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可以撤销原‘’存疑不起诉决定‘’而重新决定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一般来说,在取保候审的阶段,被取保人员之后可能解除取保候审,也可能被拘留、逮捕、转为监视居住等等。接下来分别来分析几种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被解除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解除的时候,决定机关应该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所以,检察院如果通知被取保人员过去,可以比较方便向被取保人员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而且取保候审已经11个月,12个月就是期满,可能检察院确实什么也查不到了。

二,被拘留。一般来说,符合(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些情况的可以拘留。但是我们知道,拘留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如果检察院决定拘留的话,也是要送给公安机关执行的。所以,检察院没有必要通知被取保人员到检察院再拘留。不如直接通知公安机关比较方便吧。

三,被逮捕。被逮捕的条件有(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此外,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也可能被逮捕。执行逮捕的是公安机关,即使是检察院决定逮捕,也要交给公安机关来执行。所以,检察院没有必要将被取保人招到自己的地盘。另外,如果已经达到了需要逮捕的情况,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危险性比较大,检察院肯定不愿意碰这个霉头。

四,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接近于逮捕的条件。只是监视居住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照料严重疾病患者、哺育孩子或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羁押期限届满、案件特殊需要等,不适宜逮捕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执行监视居住。所以这种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

综上所述,最大的可能就是,检察院决定对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让被取保人自己去检察院,好直接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给当事人。检察院就可以不再辛苦送达了。

当然可以的。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检察、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取保候审;

2.刑事案件在哪个阶段,通常就由哪个阶段的办案机关决定采取何种刑事强制措施;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12个月,但这最长取保候审期限12个月是公检法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加起来不能超过12个月,还是三机关分别决定取保候审不能超过12个月,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为后一种观点;

4.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采取何种强制措施通常就是由检察机关决定的;

5.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如果案件本身或者犯罪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不宜采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理由时,检察机关通常会尊重公安机关的意见,对该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取保候审,即所谓的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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