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管是劳动法还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可以辞职,但是要做到提前一个月,就是说,你要在3月份离开公司,那么你应得在2月份提出辞职报告.或者也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因为双方协商一致,什么事都好办,只要领导同意你提出报告就走人,那么你就可以在一个月内离开了.辞职不算违约,但是,你要看清合同中是对于提前解除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另外,单位是否在合同期内为你进行了专项培训.具体你可以查阅上述二部法律规定,也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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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的问题描述中看,您的主要诉求就是离职,这样看来的话,问题其实很简单。
如果想离职的话,不论对方是否同意,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时间之后,就可以离职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服务期内离职赔偿金的问题,就像其他回答中说的,需要佩服金额是=培训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已工作时间。
但是你的情况却又有点特殊,如果确实存在每天工作12小时的情况的haul,那就算违法加班,且未支付加班工资,可以算用人单位违反合同在先,你可以随时离职,无需提前通知;而用人单位违反加班导致你离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对方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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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或者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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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三十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要想知道怎么做,需先搞清楚两个问题:1.你想离职的时间是否在试用期内,2.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离职也就好处理了。
一、先说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后,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三点:
1.是注意时间,法律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让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补充人员,解决离职后岗位空缺的问题,从而避免损失。
2.是需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书面不限于纸质,电子邮件、短信都算。
3.时间一届满就可离职,不需要单位批准!(这一点许多朋友都不清楚)。
二、公司有无违法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上面七点规定,可以看出均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所以法律规定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有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在1-6中,需要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后才能解除。至于告知的方式,未明确规定,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告知方式。但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讲,建议采取书面方式告知。
在第7的违法情形下(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特别提示:此种离职情况下,对劳动者而言,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损害赔偿。
三、离职的另一种途径: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批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即协商解除/需单位同意。
这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 “打辞职报告”/需要单位批准的情形,它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单位同意,并协商一致后才能达到解除的效果;
2、劳动者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述即是对你问题的回答!
当然可以!
一、看你是否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的话,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天告知单位。
二、如果转正式工了,那么劳动法规定你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
这是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如果你已经转成正式工,但是又不想等一个月,那你可以尝试和单位做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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