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会有人调解吗_两口子要调解离婚可以去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57:58 人阅读
导读:两口子要调解离婚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调解,那里有人民调解员帮你!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

两口子要调解离婚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调解,那里有人民调解员帮你!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至少一方对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

你的情况建议将协议存档至民政局,因为离婚时民政局也会要求双方填写一份离婚协议,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如果你们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财产约定内容有冲突,可能将来会有风险

第一问之答: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夫妻两个人在气头上,没经过协商的冲动之举。经过调解员的调解,就会觉得婚姻非儿戏,一旦离婚,就会破坏整个家庭成员的幸福,而且两个人感情还没到非得离婚的地步,因为家庭,因为还有爱,所以就会接受调解,各自退一步,各自回忆着对方的优点,反思自己的缺点,力求把自己的缺点变成优点,然后离婚就会失败,他们就会手牵着手回家,好好的过日子去了。

第二问之答:这种情况往往是夫妻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协商后的结果。两个人在一起真的没有爱了,觉得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会开诚布公地说出离婚的理由,并且双方都能接受,还会把共同财产等相关事宜处理好。心平气和地,有准备地去离婚,调解员的调解说辞,他们会有充分的理由回复,所以调解就会失败,民政局就会准予离婚。

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儿,也不知道打离婚的具体程序,以上的说辞都是自己的想象之说,若不对,还请各位见谅!

我,一个已婚多年的人,这辈子也不想经历离婚这样的事,因为面对一个非常爱我的人,我没有任何一个合适,充分的理由离开他。

我是在民政局专门负责调解离婚的,对于每一对离婚的人,我都是认真的对待。首先要问问他们是什么原因离婚的,不离行不行?为了孩子相互之间可以包容的。离婚后对于孩子来说可能是终身的痛苦。但是他们双方都坚持离婚。没办法啊!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法院起诉通过判决的形式离婚。如果夫妻之间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达成协议,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核定后发给《离婚证》,如果男女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只能通过法院采取诉讼形式进行离婚。法院首先采取“调解”的形式,调解成功制作“离婚协议调解书”,调解不成功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调解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官都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你们是否同意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一般就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等待判决结果就行了。

离婚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略有不同。

法官不会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现当庭进行调解(调解在庭下进行)”。

虽然看似只有“可以”和“应当”两字的区别,但可以的意思是你同意调解,法院进行调解,不同意,就不调解。但应当却是,无论你同不同意调解,法院都会强行调解。

离婚案件的调解,贯彻在离婚案件的始终,即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开庭后调解。

调解的方式也很多,双方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邀请长辈和单位领导参加调解,多种多样,举不胜举,都是为了能够调解处理,案结事了。

即使,公告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也须对当庭一方进行调解。

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对调解情况都会有所反映。比如调解书,会写“经本院主持调解和好无效,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如下协议”等等。

总之,离婚案件,看似很简单,但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刑事案件,这样的案例网上很多很多。

所以,法院对离婚案件非常重视,也非常重视离婚案件的调解,甚至把离婚案件的调解率作为考核法官业绩的指标。

我是@北门俗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每一对婚姻都幸福美满,即使没有感情,也要好离好散,祝福对方幸福。

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愿有情人都能白头到老。

目前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处配有社工、婚姻咨询室,可以调解。另外如果婚姻登记员当时工作不忙,当事人又很明显不想离婚的,可能会调解,但这不是人家的工作,只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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