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找劳动局哪个部门_工伤怎么找劳动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2:34:49 人阅读
导读:1、如果确定是工伤,那千万别去找社会鉴定机构,因为工伤的鉴定是有专门机构来做的,社会鉴定机构是没权利做工伤鉴定的,即使鉴定了也没有效力。2、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的...

1、如果确定是工伤,那千万别去找社会鉴定机构,因为工伤的鉴定是有专门机构来做的,社会鉴定机构是没权利做工伤鉴定的,即使鉴定了也没有效力。

2、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的职责,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是不可能不受理的,即使不受理,也要有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劳动部门不管,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你没找对部门,要找劳动部门的工伤保险处做工伤认定。你再去找劳动部门,记下是哪个处室什么人说的不管,现在的政府部门没有人敢说不管的。

行政部门人员不作为的,可向纪检部门投诉。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评残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这位朋友你可以投诉劳动局,因为单位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就是可以是归劳动局管的,劳动局还会对单位进行罚款教育,而且你如果受工伤的话,所有的医药费以及婚后的赔偿都是单位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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