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_农村的彩礼和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5:20:39 人阅读
导读:独立自主的,男人家庭没有任何权利动用我认为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很有争议,我是东北农村的女的,结婚时候自己谈的彩礼,男方嫌多女方嫌少,我家没有嫁妆,给我买了一...

独立自主的,男人家庭没有任何权利动用

我认为不属于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很有争议,我是东北农村的女的,结婚时候自己谈的彩礼,男方嫌多女方嫌少,我家没有嫁妆,给我买了一个三四百块钱的毛毯,结婚典礼给了一个改口费八千八,彩礼要了十八万,13年结的婚,婚礼过后给婆家拿回去了前前后后大概有十多万吧,自己手里没有什么钱了,当时是说外债太多,帮忙还还,现在19年了马上20年了,他家也不提这个钱了,就说以后赚了钱,你们买楼我们帮助你们,这属于典型的不要脸,翻脸无情。

女方觉得彩礼和嫁妆属于女方自己的私有财产,男方觉得彩礼是自己家拿的就是男方的钱,没有真正意识说这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农村还有很多过了礼不能成婚的还去把这笔钱要回来,也不会真正的一家一半。

各人感受不一,你觉得嫁到人家把人当成一家人,人家不这么想,其中辛酸苦辣,自己知道,体会过了才明白,空付出,傻白甜呢!呵呵

如有朝一日真想像火山一样爆发!!


如果你用嫁妆的钱再加上娘家的钱买房,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不是用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陪嫁,属于女方的嫁妆呀。

古代女子的嫁妆也只有她自己有权使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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