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父母财产是个人财产_个人财产怎么证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1:39:34 人阅读
导读: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何证明房子是老两口给儿子的赠与。我觉得,在儿子买房之后,老两口只要跟儿子签订个房屋赠与、赡养协议就行。这就是将房屋赠与和老两口的赡养联系到...

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何证明房子是老两口给儿子的赠与。我觉得,在儿子买房之后,老两口只要跟儿子签订个房屋赠与、赡养协议就行。这就是将房屋赠与和老两口的赡养联系到一起,和儿子做个公正,儿子对老两口的赡养义务是有法律法规的,但儿媳妇没有赡养老两口的义务,所以做这个公证,确定房子与老两口的养老有关系就行。



老两口花毕生心血给孩子买房子,因为限购等原因,然后直接挂上孩子的名字。可以把老两口买房的银行转账留存,这个东西就可以证明房屋是儿子的婚前财产。然后跟孩子直接去公证处,做一个房屋赠与、助养协议。助养协议就是说你们老两口不是无偿的赠送给孩子房产的,而是要求孩子在你们将来老了,动不了的时候,孩子们因这套房产要给你们直接做赡养的义务。




我觉得房屋赠与、助养公证协议,是具有法律责任的协议,它不仅规范儿媳妇,同时也规范儿子。在儿子、儿媳妇不善待老人的时候,可以撤销赠与协议,这样可以收回房产。虽然房子是给儿子买的,但公证一定要办,并不是一定要求孩子现在就近身照顾你们,而是告诉他,你们并非无偿送给他房子,让他心里明白你们是有偿送给他房子。这样的话,将来女方就算在房产证上挂名,对你们助养的这个协议也要承担责任。



如果孩子们结婚几年就离婚的情况下,因为有这个助养协议,女方分剥这个房屋财产的可能性就很小。因为第一有这个婚前签订的赠与、助养公证协议,能证明这个房屋是婚前财产。第二说明这个房子你不是无偿赠予他们的,而是有偿赠与他们的。在儿媳妇跟儿子离婚的时候,只要老两口活着,这个协议还是生效的,所以这个房产不可能因为他们俩离婚而剥离,因为这个房产是牵扯到你们老两口的养老,是有偿赠与他们的。



现在人们做事一定要先君子后小人,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有了房屋赠与、助养公证协议,也可以规范孩子们的日常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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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你父母写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这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且将钱款打入你个人名下,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注明女方单独所有的,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便是离婚时对方也不能分割,前提是夫妻们没有共同还贷。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出资人和使用人为女方的父母,女方只是名义房主,并没有赠与的意思,或者即使是赠与也是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证明范文很简单,实际也就是女方父母提出的声明并签字按手印的一份简单声明书。夫妻双方、女方父母携带各自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一下该声明书真实有效即可(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声明书上按手印,谁声明谁按手印)。全额出资为XXX购房声明书声明人: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户籍地____ _市______ 路/街/镇 _ 号/村,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现住___ ___市___ ___ 路/街/镇 _ 号/村。我声明:我于 年 月 日,全额出资为XXX购房,该房产位于XX小区X门X号,面积XX总房款XX元。该房款为本人自愿出资。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声明人:_ ___年____月____日反正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有不严谨的地方,公证员会为你们指出的。公正是为了避免以后财产纠纷,不公正其实也行,但是真诉讼容易走弯路。

房产、车辆、投资产业等财产可持购置票据和相关部门的登记证书等证明。


如果是区分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可持购置票据、登记信息所载时间早于婚姻登记时间证明为个人财产;父母等亲朋赠与财产的赠与事实和证人也可证明赠与的为个人财产;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也可证明个人财产。

您好!

生前赠与给孩子,是可以作为孩子个人财产的,只要声明就行。从声明的形式上,主要是生前赠与协议,说明什么财产、赠给谁、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还是家庭财产。当然,前提是赠与的财产是父母(赠与人)的合法财产。

从保险的角度,最好做一个赠与公证,这样的话会让赠与行为的公信力更强。

实名反对 @尚小璇 误导的答案,当然非专业人士搞不懂很正常,后面补充。先说答案: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写在自己这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即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很多人特别容易混淆这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与其他相似情况,然后放眼看去别人的情况跟自己没区别。比如我随便说几个: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不列举了,事实上还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卖掉自己的为自己子女购房,实际上真实意思表示是作为家庭住房等等。那么每一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起来结果都会不一样,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随便对号入座。我经常在知乎看到很多朋友在下面误导别人,诸如如下错误谣言新婚姻法之后,谁出钱买房是谁的,写谁名下都没用。只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就属于一方所有,加名也没用。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婚后获得的房产证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买房的时候用到了未出资 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尚小璇 这位网友说:我婚后我妈给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咨询过律师,算是共同财产的。房子虽然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当时候需要提供我俩结婚证啊,我老公的工作证明一系列的东西,才可以买房。算是共同财产了,只是如果最后离婚了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你多分一些,或者看你跟你老公的协商情况。我觉得没所谓了,因为我老公家之后也给我他换大房子啊,我们算是平了,而且感情好了这些不算什么问题,好好过就行,不能还没买房就想着离婚了哈哈。作者:尚小璇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5784442/answer/754967720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通过该网友的描述基本可以判断其房屋是贷款购买,并不是其母亲出全款购买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即本文题主所说的情况。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婚后出全款购买的话,可能因为限购等原因,审查购房资格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件来查询配偶一方的购房情况。但并不需要其提供工作证明,提供工作证明一般是用于办理贷款。那么该网友所说的情况,即便母亲所出的首付款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乙方的赠与(实务中有很多法院会考虑首付部分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严格适用法律的话,这块存在争议,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三的时候吴晓芳法官曾表示第七条指的是出全款的情况,部分出资不算。部分出资的情况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即“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还贷部分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题主说的情况和这位网友自己的情况完全是两码事~~另外补充一点,题主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屋怎么分割,很多人事后发生其他情形的也不要乱对号入座。比如 婚后夫妻之间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的房屋的权属属于共有或者另外一方所有等,再比如婚后耳根子软去房管局加了另外一方的名的,到时候不要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为是你个人财产了,因为你已经又处置了。综上,专业的事,问专业的人。另,自己确实搞不懂法律规定的不要总是回答专业领域的问题。误导害死人的。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普法都普不过来,当事人总是,某某网友跟我情况一样,在网上如何如何说。

一,房产证只写受赠一方一人的名字,。二,父母出资买房,有资金流水证明,。或转载凭据,这个注意保管,三,父母和受赠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注明是赠与一方子女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婚后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所得房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关键要看是使用什么资金购买,以及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有相关出资证据,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当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购买,则婚后所得房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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