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支付顺序是_银行破产的风险有多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05:36 人阅读
导读: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银行也是企业,企业破产跟法人代表及其员工有什么法律关系?只要守法经营,企业破产为什么要处罚其经营团队?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银行经营不善导致倒闭,可能有几种原因:一是市场因素,导致坏账集中爆发,这是谁也避免不了的,例如金融危机中的某些银行倒闭;二是银行中有人违规经营,导致银行损失巨大被迫倒闭,例如巴林银行案,交易员违规交易导致百年银行倒闭。案中交易员收到法律惩处,但银行高管只承担经济处罚;三是整个银行高管团伙作案,内外勾结搞利益输送或者违规经营,导致银行倒闭。那么如果其中的违法行为,则将受到法律处罚。对于银行职务犯罪,我国刑法有“违法放贷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等,均可进行追究。

所以,银行倒闭并不意味着银行高管一定要接受惩处,要看有没有违法行为。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破产清算的的程序:

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时,抵押物变现的款项优先清偿银行抵押贷款。

抵押物的变现价值高于银行抵押贷款的部分,作为企业破产财产处理;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低于银行抵押贷款的,未清偿的债务银行可以申报普通债权,工人工资清偿顺序优先于作为普通债权的银行贷款。

举例:某破产企业银行抵押贷款1000万元,抵押物变现价值1200万元,则变更价值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后,剩余的200万元作为企业破产财产处理,用于按规定清偿其他债权;如果抵押物变更价值900万元,则9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后,仍有100万元银行贷款没有归还。对于没有归还的100万元贷款,银行可以申报普通债权,由清算组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按规定作为普通债权按规定程序清偿。这时工人工资的清偿优先于作为普通债权的100万元银行贷款。

企业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如有余额,按以下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对于广大储户来应该都有所了解,国内各个银行发行的一般性存款产品,自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的落地与实施,均是受存款保险条例本息50万元保障(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单家银行总储户账户存款金额50万元内保障,并不是单笔存款金额50万元保障。
把2000万元存到某银行,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内银行发严重的信用风险,最终导致银行无法维持正常运营发生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在储户办理的2000万元存款,50万元内的存款金额会由存款保险基金机构100%优先偿付,而超出本息50万元的1950万元存款,需要等破产银行资产清算完毕后按比例偿付储户。
例如:破产银行清算完毕后总资产,无法全额偿付于广大储户超出本息50万元以上的存款额,那么这时候破产银行就会按照清算完毕后的总资产进行计算与偿付;假设破产银行清算完毕后的总资产10亿元,超出本息50万元的储户,总存款金额20亿在这种情况下,超出的金额偿付比例也就是每万元按照50%的比例进行偿付,如果按照1950万元计算那么也就会发生975万元的亏损;不过并非100%会发生亏损因为在破产倒闭银行,清算完毕银行总资产后足以全额偿付广大储户超出本息50万元以外的总存款金额,这种情况下储户存款也就不会发生任何亏损可全额取回。

国内银行破产概率高吗?

虽说国内银行因经营不善出现风险,导致银行无法正常运营允许银行宣布破产,但是我们广大储户也不用过于担心国内银行业的破产,因为国内对于银行业的管理非常严格,不管是大中小银行均是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向央行与银监会上报相信的经营情况报表与详细的财务报表。
如果以上部门经审核发现某银行存在信用风险,第一时间是会下令并监督存在问题银行在短时间内进行整改,人遇到银行自身不能解决或存在信用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央行与银监会是会,依照相关法律对存在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进行接管,把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的风险扼杀在摇篮里(所以说国内银行业破产概率低级,不用过于担心银行破产倒闭)。

如何规避银行破产风险?

要说如何规避银行破产倒闭风险,唯一方式就是选择不同的银行进行分散存款,把单家银行总存款金额控制在本息50万元内,这样的话即便是银行发生破产倒闭,储户在银行办理的定期存款也不会有任何亏损与损失。
不过对于超大额存款来说使用这种方式并不合适,按照2000万元计算如果使用这种方式规避银行破产,那么也就需要在40家银行办理存款(国内大大小小银行约4000家),虽说这种分散存款不错但是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选择分散太多银行进行存款不可取,存款太分散管理上繁琐容易造成某银行的存款疏忽影响利息受。
友情提示:超大额计划办理银行存款,自身认为银行破产概率较高不想承担破产风险的情况下,建议储户选择由国家信用为基础所发行的储蓄国债,因为发行机构是国家公认为是国内最安全最有保障的理财产品(缺点基本上不可能认购到超大额储户国债,因为热衷于储蓄国债的储户太多,往往开售几分钟几百亿的储蓄国债就会被一抢而空)


综上:如果在某银行总存款金额2000万元,存款期间银行发生严重的信用问题,导致破产本息50万元存款保险基金机构会优先偿付,剩余1950万需要等银行清算完毕资产后进行偿付,如果满足该银行本息50万元外总超出金额,这时候2000万元存款也就可以全额取回,如不满足全额偿付那么就会按比例进行偿付,这种情况下2000万元存款也就不可能全额取回(不过国内银行业倒闭破产的概率极低,不用过于担心银行会发生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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