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之前的财产会被没收吗_诈骗罪必须退赃退赔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3:53:27 人阅读
导读:因经济犯罪需要偿还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依法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

因经济犯罪需要偿还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依法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如果是唯一住房,应该不会被没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上的执行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上述财产当然包括被执行人的房产,但对于房产是否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律并未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您好,针对提问,信之源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财产犯罪案件,法院会判决追缴赃款或责令罪犯退赔。如果罪犯确实没有财产,但其亲属愿意帮罪犯还款,您也可以找罪犯的亲属。

以下法条供您参考: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
第十条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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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可以退赔。得到谅解书。量刑轻一点。数额不大的话,应该能搞到缓刑!

我有一个朋友被骗二千元,刚转账,电话就打不通了。立马报警。警察立案,查封了骗子账号,因别人被骗。已报警,骗子未能把钱转走。现在五年了,钱也未转回来。现在警察办案就是说,拖时间,搞的你自已斗不找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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