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_父亲去世,抚恤金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8:07:44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是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或有关单位通过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形式对其家属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是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或有关单位通过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形式对其家属予以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因而这并不是发给死者的,而是发给死者的家属的,因而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适用遗产继承方式进行分配。但可按法定继承的办法,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取得,否则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关于抚恤金的问题,一般是由整个家庭的直系亲属继承。

依据劳动保险条例,直系亲属是一人的,发放六个月本人工资的抚恤金,两人九个月,三人及以上12个月。

不过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还有一部分法律条款适用,但是各个省市的抚恤救济金标准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比如山东省直接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重庆市是15个月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河南省是20个月的企业人均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公务员是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

不过以上标准都是因病,非因工死亡。如果涉及到工伤死亡,一般是20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些标准是全国统一的。2017年是36396元,2018年是727920元。

如果继承的话,要按照婚姻法的顺位继承顺序来分配。

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位存在多名继承人,那么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均分,除非有人自愿放弃继承。

但问题中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是代位继承,就是父母的财产理论是由子女继承,万一子女先于父母去世,那么子女的子女可以代其父母继承,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财产。

所以,如果不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相应的,继承人在去世之后又牵扯到转继承,会非常麻烦,有的时候1栋房子可能会划分成70多份继承。

不属于,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依据国家标准给付死者家属的生活补助,具有一定的精神抚慰的性质。丧葬费是在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死者家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您的财产写在遗嘱中。

抚恤金是国家有关部门,给死者家属每个月,生活上的照顾。

一般情况下是给配偶,或者未满18周岁孩子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补助。

此经费只能有被指定人,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抚恤政策规定,是绝对不能作为遗产分享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老人退休去世以后,丧葬抚恤金该如何分配其中的配偶或者后人?其实老人退休以后,这个所谓的丧葬抚恤金是有明确的规定,它是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规定来给予继承的,如果说老人去世之前留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优先考虑遗嘱继承的方式来予以分配,这个丧葬抚恤金同时老人自己的个人财产也是可以依法得到继承的。

但是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就要采取法律当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给予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平等继承的原则,当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越多,那么平分的数量也就会更少一些,什么样的人群被称为第1顺位继承人呢,就是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三方面的人群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享有优先的继承权利。

除非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没有了,也就是说自己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也没有父母,那么就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就是自己的弟弟哥哥,还有就是自己的叔叔,拜拜这些人群,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说按着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原则,来进行平分去世老人的财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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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问题是: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可否作为遗产实行继承。

答案是:不可以!

为什么呢?

因为,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不是逝者生前财产,当然就不是逝者遗产。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逝者逝后发生的,所以不是逝者遗产,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无论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故去后,其家属可以享有下列福利等待遇。

一、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故去。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本金+利息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生前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职业年金,为逝者生前财产,逝后成为遗产,适用继承。

二、

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支付。

丧葬补助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

丧葬补助费,用于逝者丧葬开支,不足由直系亲属补充,结余归直系亲属支配。

(二)抚恤金。

抚恤金,逝者月工资(养老金)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质的资金,为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享有,协议分配。

(三)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

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专款专用。

逝者供养人员。

包括逝者生前供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等,终生供养。

逝者未成年子女,供养至成年;

供养子女虽已成年,读书上学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及其他逝者供养人员。



三、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上列福利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综上所述,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不是逝者生前财产,逝者逝后发生的,不是逝者遗产,所以,不适用继承。

仅供参考。

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继承

参保人(在职或退休)死亡后,其家属凭死亡火化证明和身份证,到原单位或县市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黑龙江省企业参保人死亡自2011年7月1日起丧葬费4000元,抚恤金6000元。两项相加10000元。

丧葬费,顾名思议,是死亡后运尸费,停尸费,火化费,骨灰盒及骨灰存放,其它处理丧葬的费用。

抚恤金,是对死者生前家人的慰问,安慰和安抚的资金。

提倡厚养薄葬,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如黑龙江企业参保人死亡,丧葬费用一结算,估计所剩无几。所剩有余,死者儿女平均分配。不足部分,儿女平均分摊。

黑龙江省企业参保人死亡,抚恤金为6000元,参照遗产处理。如没有遗嘱,按法定遗承。其父与后母再婚领取结婚证,为合法夫妻。先分出抚恤金的一半3000元给后母,其余3000元由后母加上几个儿女均分。如系搭伙未领证,后母无权领取抚恤金。由前妻所生儿女和"后母“所生儿女均分这6000元抚恤金。

抚恤金算不算遗产?应该怎么分配?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国家有关部门,给没有工作和属于农村户,配偶生活上每个月,照顾所发放补助的钱。

至于发放金额標准,应按地区不同经济情况,来决定所发放费用的标准,此款项仅属亡者配偶享受。

其他人都无权分享,更不能当作遗产分配,只局限配偶专门独有,按国家政策规定,当地政府专门为逝者配偶发放的钱,根本不用问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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