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_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7:59:31 人阅读
导读: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级人民法院作法错误在于:1、本案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审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中级人民法院作法错误在于:1、本案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审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属于程序违法,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根据二审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直接被告人的刑罚是错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间谍罪指以下行为:

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的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统称为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

把特点简单通俗的说下:1 间谍罪:①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②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2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重在“为境外”实施该行为,才构成本罪。3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重在“非法获取”,只要非法获取就构罪。4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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