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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的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上的试用期是什么意思?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2:04:29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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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包括,《劳动合同法》19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在试用...

包括,《劳动合同法》19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在试用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我交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一个公司和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也就是无论是在当月建立合同还是在次月鉴定合同,都应该正常的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这个劳动合同书当中是包括试用期的时间的,所以说在试用期内应该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相应的社保。

再加上绝大多数企业单位的试用期,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比较通常的,那么是三个月的使用期,有些地区的单位甚至一些对于国有企业的单位,它的试用期甚至高达6个月,所以说这样的话,如果说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话,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 所以在试用期内应该会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

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企业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和降低自己的成本压力,那么它的适用期内往往是不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合同,只有当你在试用期正式通过以后,那么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才会给你缴纳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确确实实有些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是作为员工来讲,因为毕竟他是弱势群体,所以说他也没有过多的维权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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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正式期内,那么都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的员工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这个劳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就把这个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给大家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说这个试用期限是根据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说试用期超过6个月就属于一个违法的。当然你的这个个人社保,在试用期内的第1个月实际上就应该购买,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你无论你的试用期有多长,那么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30日内就应该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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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和你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供你参考。

第一,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试用期的约定有多长,只要是在试用期内,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随时离职的,但是前提条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为我们约定试用期的目的,就是增加彼此的了解,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单位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各方面的情况,只要双方在试用期中认为彼此不合适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试用期内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的约定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是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个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带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在试用期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三是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四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由于处于试用期,工作时间不长,一般应该是半个月左右的本人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不适合本人长期坚持,只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开,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而离开的,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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