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员工拒绝补签_劳动合同丢了能不能补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9:59:17 人阅读
导读:员工不愿补签的原因是什么?合同遗失是很正常的事情,找员工重新签订即可,但合同的条件不能有降低。公司和员工续签合同后合同遗失,员工不愿意补签,并以公司未和其续签劳...

员工不愿补签的原因是什么?合同遗失是很正常的事情,找员工重新签订即可,但合同的条件不能有降低。

公司和员工续签合同后合同遗失,员工不愿意补签,并以公司未和其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请问该如何解决以上问题。 员工已与公司有过劳动合同也有续签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之前续签公司有通知),公司由于各种原因遗失了其续签的合同,公司希望补签但是其本人不承认,并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我觉得此人为恶意敲诈。

公司丢失合同,恭喜你,掌握主动权,合同没有与你离职没影响。

不知道你现在补签了没有,实际上,也没这个必要

这里有个点要说下,一般情况下,公司丢失合同是不会主动和员工说的,除非遇到政府检查,而且你还是关键岗位的员工。

所以,公司告诉你合同丢失,说明公司还是在正面地处理这个事,同时,公司也不怕你去要胁公司,实际上你也未必要胁得了公司。

要说到补签,因为你已经打算离职了,你可以主动和公司说,你不签,公司答应与否,要看公司的立场了!

离职,也无须和劳动合同绑定那么紧

离职,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因为你是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为难自已,也不为难上司,更不为难公司,好聚好散,这就是你的高大人格。

也许你说,你可以因为公司丢失了合同,你可以去要求双倍工资,这的确。

只是,你也别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公司也不傻。所以,还是好聚好散。

【总结】

放宽心,但也别合同去要胁公司,得不偿失。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一个疑问,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好,入职时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您手里一份,公司手里一份。现在公司把劳动合同弄丢,您没有义务进行补签,公司要求您补签,一定要注意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做过变更。您有理由不补签,不补签公司当然不需要赔偿员工。并不是说公司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在这个时候,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了,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况且,你受里不还有一份合同吗。

离职合同必须要祥细说明?并根据解除合同前后有依据证明原因方可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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