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员工有工伤纠纷怎么处理_发生工伤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1:53:40 人阅读
导读:对此问题从我的个人认识观点以及对所学习阅读的法律文本参照,谈谈个人的意见与建议;说实在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突然发生工伤,自己及家人往往都会悲痛与惊慌,真的是足于...

对此问题从我的个人认识观点以及对所学习阅读的法律文本参照,谈谈个人的意见与建议;

说实在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突然发生工伤,自己及家人往往都会悲痛与惊慌,真的是足于无策,尤其是这工伤争议,更让人痛恼,不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里必须注意的是;

一,明确遭遇工伤职工单位的名称(什么单位、法人代表是谁等)对于这种问题,看似简单,但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相当多,且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芬动者,尤其在建筑行业中的工程是层层分包,包工后,包工头又雇请农民工,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工伤,就很复杂、困难。

二,寻找与保存好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包括通知、信函、工卡、上岗证,工资单、工衣等)

三,了解与撑握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以及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

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个人意见与建议仅供参考。

雁门风正;感谢您的留言、评论与关注

谢谢悟空系统邀请:这个问题,要看你在正规企业上班工作,还是在不正规的黑企业上班工作。当前大多数企业都是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的正规企业,企业都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出了伤残事故,按国家劳动保障法规定,保险公司和企业双方负责赔偿,伤残等级很明确,有文不斗口,按规定执行就能讨回公道。也有部分手续不合法的个体户企业,老板与营业执照法人对不上,有时候,老板说,我是给营业执照上的法人ⅩX打工,老板也不给员工上保险,在这种企业出了伤残事故,维权路经很麻烦!首先要带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科做工伤伤残认定,认定完毕后,老板不赔偿,他让你找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去。你问法人在哪里?回答是不知道!你要起诉维权,按法律规定,只能起诉营业执照的法人。开庭的时候法人出庭了,法人说:我又不是你的老板,你又没给我干活,凭什么要我负责赔偿呢?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是我的名字,曾经和你们老板饭店吃饭的时候,你们老板说,自已身份证丢了,让我拿上身份证帮忙给他注册登记一下营业执照。

这个不懂替人代办注册登记后果严重的法人,实在让人觉得又可怜又同情。怎办呢!只有以共同被告把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是老板到了异地当老板去了,法院执行人员少,没时间去异地,只能通过网络联合查找老板帐户,查到帐户,可帐户没钱执行不了,只能把老板上黑名单,遇到这种情况,只能等待时机慢慢执行呗。这个教训提醒大家,找工作上班,一定要查看营业执照上的人是不是老板本人。

有工伤保险的话 直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即可,医疗花费、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很多单位可能会不认可工伤,好点的单位可能只把医疗费给你垫上或者报销了,但可能就拒绝支付护理费、停工期内工资、伤残补助金等。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律师与单位沟通协调,可以尽快的拿到相应的补偿。若协商不成,建议收集证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时间为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建议出院后就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劳动强度密集度较大的生产企业。企业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员工受到伤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轻伤,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企业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

企业应及时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企业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

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企业对一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扩展资料:工伤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发生工伤事故后24小时向社保局报工伤,用人单位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如需要)后到社保结案,报销相关费用。超过一个月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你好,将我的观点分享给你:一是员工和公司已经形成劳务关系。公司和员工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员工上班第一天,在工作时就发生了工伤事故,公司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虽然没有给这名员工上工伤保险,但应参照工伤保险相关要求,对员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及后续相关问题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救护治疗康复。公司应及时将员工送到相关医院,及时治疗并通知家属,告知事故发生时的一些细节,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和协调,防止产生纠纷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上是我的观点分享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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