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1、离婚协议使A、B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A属于债务人,有义务将房产过户给债权人B。
2、A去世,发生继承,C获得房产所有权。但在遗产处理时,应先清偿A生前所负的债务。故C应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清偿A所负的债务。所以B有权向A的继承人主张过户房产至B名下。
3、第二种情况,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了过户期限,若B在离婚协议规定的过户期限届满时起2年内不请求A履行房产过户,则C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向B抗辩,法院不会受理。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规定过户期限,那么就还没有过诉讼时效,B可以起诉C以遗产清偿债务。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20年一直没有过户,现在男方已经结婚几年又不在了,这个房子如果过户的话,理所当然归前妻所有,但是没有过户,这个房子还在南方的名字下边,那么这个房子前期就不能自己占有了,因为南方又取了妻子,这个房子现在的妻子子,所以说这个房子没办法过户了了只有,只有现在的妻子和孩子,还有你和前夫的孩子共同来分配这个房产了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提得含糊不清,既然是夫妻协议离婚,紧接着的一句又是;但是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一直未过户。这就使人有所费解了,如果说在离婚的协议上把房产归了女方,就没有任何女方不立马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除非女方是个傻子。
就只能再梳理一下这个问题,才能说清楚了;夫妻协议离婚,在协议上房产是归男方所有的,男方去世后再婚的妻子能够得到他的财产吗?这才顺通了提问。
在法律上,你和前夫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从领取离婚证的那一刻起,前夫就跟你恩断义绝,撇清了一切利益关系,可以说从此两个人成了互不相识的陌路人。前夫名下的财产就属于前夫的,就算你没有再婚,也没有对前夫个人财产的任何要求权利。
如今前夫死亡,前夫名下的财产就作为遗产,由他的父母,现任的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平等继承。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孩子有权继承前夫的遗产,唯独你没有这个继承权。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男方就过世了,怎么去办理过户,这就得看你们究竟离了婚没有,才能给出正确答复的。
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所拟订的协议条款,只要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威胁的前提下,哪怕协议内容再有失公允,只要双方自愿认可,在协议上签了字,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就成了有效的法律文件,是具有合法性,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说你们只是签订了离婚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你们的婚姻依然是合法的,还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姻的框架下,这一纸协议就是一张废纸,它成不了房产是属于你的法律依据,要想在房产证上更名过户根本是办不到的。房产可以作为去世丈夫的遗产,依法你和丈夫的父母,还有丈夫的孩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平等继承房产。
如果说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又领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在法律上是生效的,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法律保护。并不因为签订协议的对方死亡,就可以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凭着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更改产权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