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遗产是婚姻共同财产吗_离婚的人能分到男方父母的遗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43:30 人阅读
导读: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婚姻法条文比较熟悉,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是这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婚姻法条文比较熟悉,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国《婚姻法》是这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结婚后父母给予的钱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并立下字据,形成书面材料或者协议,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说明是给予个人的,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谢邀,婚后继承父母的房产离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在你继承父母的房产时,父母有特别的书面说明,此房产的继承权,由你独自一人享有(法律文书,公证书,等等),那么你所继承父母的这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没有特别的书面说明,那么你所继承父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不一定,要看情况。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除外)第18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要看男方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否确定了只给男方。

离了婚的人,已经和原来哪个家,不再存在任何关系了,根据法律规定是没有资格,再有继承哪个家财产的权利了。

依我之见: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父母房产究竟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继承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关健在于这继承的形式是‘’遗嘱继承‘’和内容还是‘’法定继承‘’。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丶奖金丶生产经营所得丶赠予所得丶遗产继承…。同时,该法还规定遗产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明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该继承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在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应当‘’遗嘱优先‘’适用。那么,本案例所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归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呢?

请问一一该房产一方的父母去世前是否留下合法的‘’遗嘱‘’?是否该遗嘱己明示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留下有分割该房产的‘’遗嘱‘’,而且该遗嘱已明示该房产的一部或全部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话,那么,依法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就属某一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未留下分割该房产的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该房产就依法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夫妻一方按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依法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属于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男方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时赠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但如果是婚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声明是赠与双方的,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可能会被认定为父母对儿子的帮助和借款。最近有类似案例发生,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共同偿还父母的购房款。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不是,现在男方在婚前卖的房子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是他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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