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不知情的债务_婚内债务女方不知情的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3:12:57 人阅读
导读:婚内债务女方不知情的要看债务的性质决定,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承担,男方所欠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女方有偿还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借的千万债务被法院判定为共...

婚内债务女方不知情的要看债务的性质决定,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承担,男方所欠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女方有偿还义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借的千万债务被法院判定为共同债务,但女方毫不知情,这种情况怎办?

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

该解释的第四条规定:本解释自2018年1月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项《解释》系针对社会关切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问题作出的细化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内容,主要是指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其他司法解释内容,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今后不再适用。

该解释颁布后,最高法院民一庭进行了权威解读,认为:

对于《解释》施行前,经审查甄别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指本解释是有溯及力的。

对于在本解释颁布前判决的已经生效或者尚未生效的案件,如果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情形的,可以依据本解释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对于问题中遇到的情况,虽然出现在本解释颁布生效之前,但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可以适用本解释为法律依据。


二、申请再审需要做的工作

上述解释的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规定很清楚:对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提起诉讼的,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

诉讼中,债权人是否举证证明了?如果没有,那么,此为申请再审的法律方面的根据之一。

再者,这是申请再审的案件,作为申请人,也需要再作出充分的准备。

比如:债务产生的时间、所借债务的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所借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有无担保等等,这些也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如有证据佐证更好。

不清楚证据的具体情况,仅做上述答复,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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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借款给丈夫时知道该协议的应当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一、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如果一方在外面借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另一方是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

以前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要承担责任。

但是,现在法律已经修改了,而且是最近才修改的,好多人还不知道呢。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看到这种现象大量存在。就及时修改了法律,只要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那么就不用替他承担责任。

具体法条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可以上网查查。

如果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讨论,并关注我,点赞呀,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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