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区别_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4:51:41 人阅读
导读:我国的宪法是本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出发,本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对我国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了实事求是的规定,保障了公民在国家的地位,确立了公民与公...

  我国的宪法是本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出发,本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对我国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了实事求是的规定,保障了公民在国家的地位,确立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活动准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的保障主要是依照根据宪法制定的普通法律来实现的,公民的权利一旦受到侵犯,他们可以诉诸司法部门予以裁决。

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范围是参政议政的公共权利。

  民主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拓展民主权利的范围,创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是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中面临的共同任务。民主的精髓在于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的理论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而近现代民主权利观念源于人民主权学说。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表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是国家确认和践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

  民主权利与人身权利完全不同,人身权利是以个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与经济无关的个人权利;而民主权利则是以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众的公共权利为内容的。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和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又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它同公民的一般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

(2)它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和义务;

(3)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

(4)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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