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薪资怎么约定_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3:06:33 人阅读
导读:1工资条款约定的工资数额仅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不包括奖金?可以不包括各项补贴吗?工资薪金所得,是因任职或受雇用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金、...

1工资条款约定的工资数额仅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不包括奖金?可以不包括各项补贴吗?工资薪金所得,是因任职或受雇用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用的其它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每天20元)、误餐补助(每天3.4元))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即是合同是写明的工资,一般是基本工资。 《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故而很多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都据此认为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属无效合同。

要想对工资的约定合法,必须了解法律对于工资的相关规定。工资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工资收入”的约定,一般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根据《意见》第53条规定,(1)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及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员工知道了这条规定,在双方约定工资条款时,若用人单位将车贴、误餐补助等福利费用纳入工资总额,显然违法,员工可予以纠正,若用人单位在工资条款中没写明奖金,那么员工最好要求在工资条款中写明奖金的分配方式,以免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

    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满时结算。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就是说,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开具退工单后,一次性全部付清员工应得的工资。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在退工时有其他未处理完的经济纠纷或应予赔偿等事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企业不得克扣应付的工资。

强自怒答一波!当合同载明的工资和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时,一般以合同载明的工资为准。理由有三:

1. 你无法证明曾经有过约定;

2. 即使能够证明,合同如果在约定后签订,可以视为双方合意更改约定;如果在约定前签订,后续约定可以视为未达成修改合同的合意,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3.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的证明力一般比较大,被采信可能性比较高,毕竟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法官不按合同标准判对他自己而言有错案风险。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当劳动合同已开始履行,用人单位已发放过一段时间的工资,且工资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约定数额而非合同载明数额发放时,要分情况讨论:1. 如果合同载明工资高于实际发放工资的,一般以合同载明工资数额为标准,认定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行为;2. 如果合同载明工资低于实际发放工资的,一般以实际发放工资数额为标准,认定双方已以实际行动变更有关工资数额的约定。所以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也慢慢守规矩了,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它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岗位工资即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技能、安全系数、重要性等评价要素明确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内容,工资多少需要按岗位来转移,以岗位为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岗位工资是按照工种不同来计算。一般薪资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是薪酬中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岗位工资,也叫职务工资、技术工资:是按照各个不同岗位、职务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工作变动,岗位工资也随着变动。

3.工龄工资,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绩效工资,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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