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_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9:15:15 人阅读
导读:1、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2、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3、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

1、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2、禁毒工作预防重于治疗,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


3、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教育行政部门。

《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1991年,在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针对一些地方制造"冰毒"犯罪情况突出的情况,及时调整禁毒工作方针,将"三禁并举"的方针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四禁"并举符合毒品问题的发展规律,符合我国的毒情和综合平衡的国际禁毒战略;吸毒、贩毒、种毒、制毒互有联系,相互刺激,互为因果;目前我国吸毒、贩毒、种毒和制毒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并存;近年来,国际社会已经注意到减少供应与减少需求同等重要,提出减少需求与减少供应并重的原则。所以,坚持"四禁"并举,就是减少毒品供应与减少毒品需求的统一。我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禁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提高戒毒效果,减低复吸率,控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基本禁绝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最大限度把毒品堵在境外和查获在边境地区;加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更加有力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指禁毒工作中根治吸毒贩毒的方法策略。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预防教育。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更加强调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毒品问题,更加强调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同步推进,符合毒品问题发展规律、中国毒情和综合平衡的国际禁毒战略。在禁毒宣传教育中,《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明确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具有毒瘾的人的表现: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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