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子女关系_离婚后继子女还有关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2:55:02 人阅读
导读:1.继承和离婚与否,何时买房没有必然联系2.房产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3.继承得是被继承人所有的个人财产部分。4.只要符合以上的情况,就有继承权,除非...

1.继承和离婚与否,何时买房没有必然联系

2.房产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

3.继承得是被继承人所有的个人财产部分。

4.只要符合以上的情况,就有继承权,除非继承人自己主动放弃。

离婚后你和继子女从血缘关系上说你们没有什么关系,要是继子女很小的时候是你拉扯大的可能就有关系,毕竟你也投入感情和精力了,你自己要是没有子女,老年的时候也可以要求继子女来照顾你。

1. 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 如果离婚前子女是父母的亲生子女,即使已经成年,父母离婚后,该子女仍然是离婚后的生父、生母的亲生子女,不会变成继子女。

3.以下规定供参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第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第四,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予解除。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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