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_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4:50:23 人阅读
导读:朋友们好,民间借贷,历史悠久,是一种快速简便的,借贷方式,它几乎涉及到每一个人。因为民间借贷,成为好朋友,合作伙伴的有之,也有因此而对簿公堂,两败俱伤,亲情友情...

朋友们好,民间借贷,历史悠久,是一种快速简便的,借贷方式,它几乎涉及到每一个人。因为民间借贷,成为好朋友,合作伙伴的有之,也有因此而对簿公堂,两败俱伤,亲情友情受损。非常明确的解答:民间借贷,有三大注意事项。

首先,借条一定要写清楚。

民间借贷也是一种民事行为,一旦出现纠纷,往往需要通过,协商或司法解决,这时白纸黑字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
借条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借贷双方的姓名,证件号,签字,借款的金额时间,利率,以及给付方式,是否有抵押等。如果有担保人,见证人,需要共同签字。


其次,借款,要合法合规。

这一点非常重要。相关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限制在,年化36%(三分)。24%(二分至36%(三分)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没有支付的,可以不付,已经支付的,不支持讨还。0%到24%的部分,受法律支持。年化利率,超过36%的,不受法律保护。

最后,做好借前,借中,调查,信息跟踪,到期的催收。

例如借款前,了解情况,借款时,要求对方抵押担保,适当分散风险。借款后,及时了解信息,到期,及时催收等。民间借贷,能否按时还款付息,最终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产状况。因此,做好相应的工作,会大大的降低和分散风险,及时的掌握信息。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容易发生纠纷,耗费精力,甚至造成财物损失。究其原因,抹不开面子,或者缺乏相应的借贷知识,没有健全的手续,完善的风险分散,对应措施,是主要因素。合法合规的民间借贷,更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亲情友情更浓更长。

民间借贷与诈骗罪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多数情况下不能转化。只有,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时候,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民间借贷,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

1、通俗的说,可以理解为,民间借贷就是发生于民间的,发生于老百姓之间的借贷行为。

2、借款时,借款人是想一段时间之后是要归还的,比如1年。初心,是好的,是善良的。至于,后来是否能够真实的还款,并不影响初心,即使归还不了,也只是违约行为。

3、当初的拟借款用途是真实的,当然,后续可以改变借款用途,没有本质上的影响。

4、当时,提供的借款材料都是真实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上,要具备刑事行为能力。可以通俗的理解,实施诈骗的人,应该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想象的到,幼儿、植物人等是不能实行诈骗罪行为的,主体不适格。

2、主观上,有诈骗的故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借款时,就没有想过要还款,初心不正,是险恶的。

3、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的行为。一般来说,行为上表现的也较为明显,比如,诈骗发生时,文件上的签字都是假的、车辆行驶证假的、房产证假的等等,诈骗的钱财,也没有明确的合法的用途等等。

4、客体上,侵犯了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罪刑法定,我国刑法,有关于诈骗罪的具体规定。

同时,诈骗罪有数额标准,数额够了,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简单说,诈骗100元钱,这是不构成犯罪的。诈骗罪,立案的数额起点,各地有所不同,有: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结论:只有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时候,形式上的民间借贷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结论、法律依据,你想要的都在这里。读懂,你就是自己的专家。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的救急、帮忙会产生很多的民间借贷行为。然而民间借贷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一旦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要如何处理?如何在民间借贷中规避纠纷,从而保护财产安全?

  一、如何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当前,个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一旦出现民间借贷纠纷时,采取集体上访、堵路、向政府施压、跳楼威胁等手段,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民间借贷一旦出现纠纷,如何正确处理呢?

  一旦出现民间借贷纠纷,首先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看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若不涉及此类犯罪,正确的做法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财产冻结等手段,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出现纠纷呢?在借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出借人不要为求高利而借款,而应着重考察借款人的信用和偿还能力,并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出借款项务必保留证据。但在实践中,有些出借人基于双方是好朋友、恋人或亲属关系,碍于情面,未让借款人书写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因没有借据,还款请求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在大额借款中,建议尽量以转账方式给付。

  3、向已婚人出借款项,最好让夫妻二人共同出具借据。法律上虽然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配偶如果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借据约定应当详细、明确、合法。

  5、要如实陈述借款情况。实践中,有些出借人基于诉讼简便考虑,不向法院如实陈述借款情况,导致前后陈述不一,出现重大矛盾,在此情形下,出借人将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

三、有些民间借贷在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欺诈行为,虽然在借款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但该案件仍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这种民事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是一种民事行为。即使在借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但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其本质属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法调整。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其借款数额一般说来都在其可承受范围。

  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利益为诱惑,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根本没有要偿还的本意,且根本无力偿还。

  所以建议大家要通过综合情况来判断自己遇到的问题,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诈骗行为。

  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而日常生活中遇到诈骗行为的,就属于刑事犯罪,应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送至人民法院审判。

  现在有一些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明知道不是犯罪行为,但是为了案件得到更快更有力度的处理,仍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民事纠纷受民法调整,刑事犯罪受刑法调整。两部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方法、程序截然不同。因此,建议当事人通过正确、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权,这样才能最终从实际上解决问题,否则只会走弯路。





自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位居所有案件数量首位,共计140万件。因此,解决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意义重大。在这一类案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为此,最高法院于2015年9月1日 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解释对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是说,在款项出借时双方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在向人民法院主张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借期内利息的,利息部分的请求法院不支持。

第二、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有三个意思:

1、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24%的利息,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

2、法律不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约定为无效约定;

3、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部分,出借人拥有债权保持力但无执行力。也就是说,出借人主张这部分利息的,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出借人并不得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

对于借款人已经按照上述约定自动支付利息的,所支付的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部分,无权主张返还;所支付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出借人返还。

第三、将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写成借条,法院是否支持?

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按照本条的规定,将超过24%的法定标准的利息写成借条,该借条不能成为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条所记载本金及利息的依据。它的利息的性质不变,不能再产生利息了。

第四、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出借人有权同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比如:资金占用费),但法院只保护几项总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这个情况要区分对待,借钱不还也有可能涉嫌诈骗,这类案子也发生很多,但刑事立案需要有证据。需要证明借款人客观上借钱时采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像得方法欺骗你,比方编造了借钱的理由,而借钱干了别的事情;因为他的欺骗你做出了错误的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并处分就财产,遭受了损失。主观上借款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需要雍事实推定,比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就没打算还,编造事实借款,比方挥霍、藏匿等行为。

而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则可能仅是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你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起诉主张权利,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构成诈骗的话,根据数额,刑期可能很长,也许刑事立案了,对方为了减轻刑事责任,会主动把钱还了。

如果不还,你作为受害人,借款对他来说就是违法所得,要继续追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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