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解除合同_劳动法解除合同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26:56 人阅读
导读: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旷工没有任何约束,不管国企还是私企都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明确的规定。国企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连续旷...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旷工没有任何约束,不管国企还是私企都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明确的规定。

国企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连续旷工十五天,作除名处理,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人性化,当旷工超过十五天后,领导先找本人做思想工作,人不在单位的先通知本人回单位,通知不到的甚至会到你家里和本人及家人勾通,尽量回单位上班。实在不想回来的先公示,然后再作除名处理。这是针对技术能力強,平时没有什么大错的职工。对其个别老油条,只是形式上对你欠说,走走过程,一般不会留你。但都不会旷工十五天马上就开除,很多都是几个月不来上班才除名的。

私企就不一样了,私业大都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就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会事先打电话通知你,基本上都是连续旷工三天就直接开除,很少有挽留或劝说你回来上班的。所以,尽管劳动法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国企和私业对旷工的处理方式就大相径庭,真的不能比。

总的来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个就是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另外一种就是解除的时候,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这种情况下解除,才不至于让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来看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主动提出解除,这种解除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这种提出要想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必须对方同意,只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才可以顺利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提出要辞退一个劳动者,而且这个劳动者也没有意见,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如果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指出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定过错,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

其次就是有法律依据的解除。

一般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比如,拖欠工资,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保险等等,如果是以这些理由提出,首先劳动者不必遵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另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法定过错,劳动者就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说明,然后才能够离职。而不能马上离职。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想要提出解除劳动者,也必须要有法定依据,比如劳动者存在过错,或者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情节,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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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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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评价下您提出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问的有些不专业,且问的问题特别的大,完全没有针对性。

可以说用人单位想合法的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非常之困难,也可以说难于上青天,操作稍微不慎的话,很容易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切入正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较难,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是绝对被动的,相反用人单位若能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情形与程序,完全可以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实体与程序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实体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就经济赔偿等内容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可以合法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存在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4.经济性裁员

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要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说明原因或者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说明原因或理由,否则会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建议

以上是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从法律条文上来看 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实际操作上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

举个栗子:

比如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公司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指定程序、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合理等等。

总之,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满足各种条件,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有问题,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问题分析】

从问题描述看,不是你主动辞职的,而是公司主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而不是纠结于如何避免吃亏。

就算公司给了你足够的赔偿,又能有几个钱呢,就像是一条鱼,只能解一时之饥。

如果找到公司解聘的原因,及时去弥补自己的不足,使自己有个进步升级,你的收益可不止这一点点赔偿吧。

授人以渔,还是授人以鱼。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你想要鱼还是要渔。

【草长之音】

当然,有时鱼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这事儿就可以做到。

1、找到公司主管领导,问清楚你真正的原因。态度要诚恳,虚心请教。

最主要的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方面做好了,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当然这不是说你还要回来,这是问领导一个态度,测试他说原因是不是真正的原因。

找到不足,及时弥补,才能发展更好的自己。

2、关于离职的赔偿,有两个依据,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法。

在找公司谈判前,做好功课,把相关内容都整理好,具体到条款章节,这样你的要求就可以有理有据。

公司看到你做了认真的准备,就知道你的态度和能力了,一般也不会为了一点小钱而跟员工纠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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