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_公司买了养老保险不买医疗保险算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26:47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只给你单一的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也可以算作是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只给你单一的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也可以算作是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这里面的社保包含的是5种保险,那么分别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五大类保险,所以说,你所在的企业并没有按照无限的要求去购买这个社保,而是只购买了其中的一种保险,那么确实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既然公司都承担了养老保险的缴费,那么我觉得没有必要不去承担其他4种保险的缴费,因为单一养老保险的交费的总额远远超过其他4种保险交费加在一起的总额,所以说,养老保险是占有绝大多数的交费比例,那么既然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就没有必要去吝啬其他4种保险的缴费,我觉得应当来说同时购买也增加不了多少的费用。

而且这个方式也是不符合规范的,所以说,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5种保险同步购买,而且很多城市,他5种保险都是捆绑式的缴纳,所以说不可以单一的选择一种保险来进行缴纳。在社保税改以后,实际上社保就有税务部门开始征收了,那么这种做法也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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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合法的。从你个人来讲,对你影响会很大。

我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只是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当回事,只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单位就是临时的,不交就不交了。没想到在这个单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时候,申请离职。后来参加入编考试成功了,但是因为那四年半没交保险,人社部门不给认定工龄,哪怕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行。

因此,还是要尽快让公司给缴纳保险。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给缴纳。如果是公司困难,是不是可以保证给你以后补缴。如果公司就是不缴纳保险,那这种公司你还是别待了。你也不需要担心签订过劳动合同会不会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因为公司不缴纳保险的话,这种行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方的过错,你不会为此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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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哪些法律条文?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肆意克扣工资,强迫加班,不给加班费等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仍然司空见惯,但说实话总体情况比前些年好转很多。目前此类违法行为多存在于劳动力密集的、老板法律意识淡薄的中小企业。要是真遇到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合理呢?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极速法理给劳动者们哪些维权建议?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建议向单位主张:

  1. 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 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 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极速法理建议劳动者们这么做?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物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证据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充分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发生劳动关系。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希望大家的麻烦事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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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若是企业管理者推荐阅读《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潜在风险更大?》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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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我是树皮哥,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激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以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接触劳动关系,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感谢支持;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欧洲您好,与公司签合同时同时要签本人不愿交养老保险,这样的做法很明显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不交纳社保的行为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你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来调查和解决这个问题。一旦核实,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及时的为员工来建立社保的缴纳,并且补交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内的一些社保费用。

实际上,在2019年社保税改之后。那么想要不给员工交纳社保还是比较难的,因为税务部门开始征收社保以后,他会严格的按照员工的总数和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来核查这个社保的一个交费情况。如果说,社保的交费情况不符合员工总数或者工资标准的话,那么税务部门就会第一时间发现这样的一个问题,也会要求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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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为员工交纳社保,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根据你的情况,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签合同,买了社保不签合同,万一被劳动部门查到或者该员工去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就惨了 需要支付从08年1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员工辞职,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没签合同双倍补偿 既然都给交社保,为什么不签合同呢,这样是对企业和员工的最大保障,赶紧协商签合同,并且时间从交社保那个时候开始,否则一样逃不了双倍工资的处罚的 补充: 双倍工资你公司肯定逃不了的,只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个是从08年2月开始计算,并且,该员工辞职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赔偿,工作满1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你说的那些证明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能怪你公司没有依法办事了,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你公司输定了

保险你自己补交后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让单位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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