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老板不管报警管用吗_农民工工地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30:11 人阅读
导读:报警只起到了让公安知道有这件事情的作用,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建议通过向工地发包方、建管局以及信访局等投诉的方式予以解决。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

报警只起到了让公安知道有这件事情的作用,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

建议通过向工地发包方、建管局以及信访局等投诉的方式予以解决。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谁是用工单位把谁申请上。管老板的单位。这样你才可以走法律程序。看看这个案例吧:

刘先生在工地干活摔伤导致多处骨折住院,包工头李某前期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后续费用。李某表示,当时与刘先生协商出院静养不成。目前,刘先生已起诉。

  2014年11月份,刘先生受雇于包工头李某,在上高街道一工地上从事雨棚焊接工作。刘先生表示,当时他和另一位工友在脚手架上干活,脚手架被施工机械拉倒,他和工友坠落摔伤。

  现场施工人员拨打了120,刘先生和工友被送医治疗。经诊断刘先生确诊为右股骨髁部开放性粉粹性骨折、右骼骨粉脆性骨折、左髌骨粉脆性骨折、右桡骨小头骨折、双侧肋骨骨折、多发软组织损伤。刘先生说,住院前期一直由李某支付医疗费,但李某在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

  “我后来又花了5000多块钱,后续需要到医院复查拆钢板,还得花不少钱。我也没有其他要求,只希望李某支付这部分医疗费还有之前没结清的工资。”刘先生说,曾经多次打电话给李某协商解决此事,但李某一直不接电话,只发短信。刘先生出示了一条显示为李某发来的手机短信:“我无法和你谈。走法律,谁的责任谁负。不用再联系了。”

  包工头李某说:“当时我和他协商让他出院静养,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都由我出,但他不同意,说听医生的,医生让出院就出。既然他已经起诉了,就等法院判决吧。”刘先生说,当时问了医生,医生表示伤情还不适合出院。

  刘先生目前在家休养,并已起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儿,是跟着包工头儿干活儿,还是跟着相关的公司干活,或者是自己在工地包了一块活儿自己干。由于l问题,不是很明确,作为专业律师也只能原则性的简要回答。

第一,要确定,基础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1,如果最基础的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你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如果劳动者是跟着包工头个人干活的话。那么基础的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就需要进一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相关的工方责任承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如果是农民工自己报了,活自己干。这个问题在实际操作起来,如果操作不当的话,你可能较难以成工伤。

第二,作为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一定要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权力,而不是坐等,老板给你赔偿。任何人的赔偿权利都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

总结建议。由于问题不明确具体,建议能够详细说明案情咨询专业的工伤律师,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谢邀。

对您父亲在工地受伤表示难过,希望您能坚强面对,也祝愿您父亲早日康复。这种情况下,不管工地管不管,都要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可不可以报警的问题。后续与工地或具体责任方协商医疗、赔偿等,第一时间的报警后的笔录资料,都是在工地受伤的一种有力证明。

一、第一时间报警,在个人无法找到工地负责人的情况下,或是工地推诿扯皮不管的情况下,警察的介入是对处于弱势地位个人的权利的一种有效的救济和帮助。

就像楼主所说,人都在工地受伤了,工地不管!在忍受父亲受伤的悲伤之余,肯定饱含着满腔的愤怒和失望。相对于个体来说,单位永远处于强势地位,在个人在工资受伤后,往往依靠自己的力量真的难以去有效维权。

但是,如果第一时间报警,警察一般5分钟内就会出警。警察到场后会进行询问做笔录,那这时候就需要找到双方当事人和责任人。工地在此时想推脱,估计有点难度。

二、受伤后,要根据您父亲的情况,确认工地的责任主体、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这样为后续报工伤或是进行民事诉讼赔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其实还是比较常见的。然而,一般工程往往是由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包工头),或直接雇佣包工头,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包工头)再招用农民工进行施工。此时,涉及到承包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农民工多方关系主体,那这时候要想报工伤、要想获得赔偿,就必须找到责任主体,确认您父亲在工地用工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雇佣关系。

这里用工主体的责任给您提供一份文件供参考:

2005年人社部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 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确立责任主体后,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劳务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就要报工伤。工地不报的话,个人可以报工伤。如果是劳务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那就要走民事诉讼的程序申请民事赔偿。

这里友情提醒楼主:

如果工地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找工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工地或是或承包人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在工地上因工受伤,可以向承包单位的建筑公司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愿您父亲早日康复,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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