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签的协议有效吗_被强迫下签的协议有效吗?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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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受胁迫的,就算公证了,这份协议也是可以撤销的;如果这份协议侵害了国家利益,那么就是自始无效的

受到胁迫而被迫签定的协议是无效的。但若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需要提供被胁迫的有力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建议:受胁迫的证据难以提供的情况下,可以从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为由进行维权。如果补偿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地补偿标准,则应保持沉默。

【每日讲法观点】不公平、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一般来说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符合撤销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什么样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协议应该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的定力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

无效的协议是相对于有效协议而言的,是指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因为协议本身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无效协议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不熟悉法律法规,或者因为失误等种种原因,导致了协议无效,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效力,避免出现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 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受胁迫、显示公平而订立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

可撤销的协议是指,协议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瑕疵,表达了不真实的意思,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显示公平或者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总结

不管是不公平的协议,还是受胁迫的协议,只要没有损害到国家集体的利益,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但需提供证据证明。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被强迫、胁迫、欺诈签订的合同(协议)无效。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损害非国家利益则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4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您好:安置补偿协议属于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同时,《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您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可以撤销。

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无效。签署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自愿。如果是被胁迫、被强迫的情况下签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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