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原告营业执照被吊销_案件审理中原告的营业执照吊销了怎么执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1:21:12 人阅读
导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机关对其的一种行政处罚,不表示该公司已经不存在了。接下来该公司应当登报进行清算,清算完结后,才能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此间,为了...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机关对其的一种行政处罚,不表示该公司已经不存在了。

接下来该公司应当登报进行清算,清算完结后,才能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此间,为了保证主体和被执行财产的存在,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由法院出具裁定书给登记机关(工商机关),要求停止办理该公司的注销登记。

这样,公司的主体就不会灭失,被执行人也就不会灭失,被执行的财产也不会被分配了。

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仅为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未进行清算注销,该企业并不丧失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函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法经[2000]24号)中则明确表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丧失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主体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答复中认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视为企业存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可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的精神进行了确认,该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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